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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公告

2024考研复试:河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 2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 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和《河 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就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 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复试细则的制定、工作安排、拟录 取名单的审核、复试结果异议或申诉的受理等。 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不少于 5 人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工 作。 2.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 工作机制。同一专业的各平行复试小组复试的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 一致。 

二、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 2024 年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学校根据学科及生源等实际情况,初步研究确 定了我院专业招生规模(详见表 1)。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 1:1.2 安排复试。学校将根据 实际情况,在录取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各专业招生规模进行动态调整。 

表 1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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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学硕指标按方向分配,其中畜禽遗传资源种质特性挖掘、保存与利用 9,动物繁 殖学 6,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23。 表 2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备注:1.同一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控制线相同,复试要求完全相同。 2.达到表 1 中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在一志愿专业参加复试。 3.一志愿生源不足而接收调剂生的专业,调剂考生复试比例后续公布,请随时关注学院 官网,调剂原则在一级学科内调剂。 

三、导师招生限额 每位导师原则上一年最多招生 2 名硕士研究生(学硕和专硕各一),对于有奖励指标的 导师最多可多招生 2 名。 

四、资格审核 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用燕尾夹固定(复印件必须用 A4 纸复印)。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详见《河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资格审查当日需 提交纸质版材料。

 五、思想品德考核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以德为先,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 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 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 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时间及要求 1.各专业复试时间及地点

2.复试内容及流程 (1)包括专业课笔试(闭卷,考试时间 2 小时,满分 60 分),外语水平测试(含口语和听 力,满分 40 分)、综合面试(含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满分 100 分),复试成绩 为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面试成绩之和,满分 200 分。考生在候考区由考场秘书 根据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邀请进入面试中,先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再进行专业课测试,最后 为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环节,考生在每题答完后说回答完毕,所有环节确认结束后,考生主 动退出考场。每位考生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表 3 动物科技学院 2024 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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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高职高专及本科结业生)及复试时尚 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2 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 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每门考试时间 1 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 试成绩。加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表 4。 表 4 动物科技学院 2024 年硕士入学考试加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3)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等任一项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分值的 60%); ④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低于满分分值的 60%); ⑤发现有其他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 2.成绩排序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队。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 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3.录取顺序 (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先行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 考生。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 排序依次录取(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前,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 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再予以考虑)。 

八、信息公开公示 1.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我院网站公布。 2.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我院负责本单 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解释。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 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 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十、责任追究 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绝不姑息。 学院监督部门:院党委 联系电话:0312-7528365 电子邮箱:576370509@qq.com

 十一、其他要求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河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2024 年 3 月 28 日

动物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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