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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河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1.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2.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负责现场巡视、监督、接受申诉等。3.成立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审核所有考生提交的复试资格证明材料。

二、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024 年国家 A 类考生要求。一志愿合格生源可全部安排复试(表 1 为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表 1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各专业招生规模根据 2024 年学校下达给我院招生计划数,学院根据学科及生源等实际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规模如下:表 2 分专业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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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为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第一批调剂复试后,将视生源余缺进行调整。

四、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及复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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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限额根据学校《河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每位导师原则上一年最多招收 3 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在同一专业不超过 2 名硕士研究生。对于出现的方向间、导师间生源不平衡问题,由学科点统一协商解决。

六、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时间 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 达到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请 考生时刻留意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本学院网站及通知公告栏。 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若放弃复试请提前告知学院。逾期不参 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安排 地点: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国土资源学院。河北农业大 学西校区求是楼二楼 1210 办公室(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南大街 2596 号)。请预留出足够的时间。 表 3 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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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复试候考室为求是楼 1104,具体复试地点复试当天根据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考生需在 4 月 2 日上午 12 点前到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求是楼 1208 会议室提交以下材料,国土资源学院(公共管理学)考生需在 4 月 2 日上午 10 点前到到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求是楼 1208 会议室提交以下材料,并严格按照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用 A4 纸复印,订书钉位置位于左上角):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二)《河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三)初试准考证。(四)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单位或档案部门公章)。河北农业大学或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的应届生和往届生成绩单由我校相关学院或档案馆提供,考生无需自己准备。(五)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件)。(六)应届生的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原件)。(七)学籍学历相关材料: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 12 位或 16 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延长至 2024 年 9 月)(尽可能延长有效期)。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 12 位或 16 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至 2024 年 9 月)或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一份按时毕业承诺书。(八)若有毕业论文和科研成果等材料可随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作为参考。(九)体检表(提交时间: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学校在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前)。(十)定向考生定向就业协议报考定向的考生(全日制、非全日制或有意向改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请在复试前准备好定向协议,复试时向学院登记,复试结束 5 日内提交《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到学院。过期不再办理。考生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上述资格审查所需相关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已发布)。

八、思想品德考核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复试方式和内容(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二)复试笔试科目及加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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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内容复试环节包括:(1)专业课笔试(闭卷,考试时间 2 小时,满分 60 分)(2)外语水平测试(含口语和听力,满分 40 分)(3)综合面试(含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满分100 分)。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面试成绩之和,满分 200 分。每位考生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4)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高职高专及本科结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8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2 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每门考试时间 1 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十、录取(一)复试成绩的使用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总成绩计算方法: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二)总成绩排序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队。2.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三)录取原则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先行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前,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再予以考虑)。(四)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复试不合格:9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3.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等任一项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分值的 60%)。4.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低于满分分值的60%)。5.发现有其他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入学后 3 个月内,研究生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一)学院将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公布本学院的申诉和投诉电话。(二)学院将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十三、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学院和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工作现场进行巡视。(三)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投诉和申诉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责成有关招生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学校监督部门:研究生学院党委;学校纪委联系电话:0312-7521499;0312-7521306电子邮箱:yjshzhsh@hebau.edu.cn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0312-752130311十四、其他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2.根据《2024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认为确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4.未尽事宜,按国家及河北省有关规定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5.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12-7528200 联系人:杨老师6.申诉与投诉申诉和投诉电话:0312-7528203 联系人:李老师电子邮箱:qilyyang@163.com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国土资源学院2024 年 3 月 27 日

2024年资环学院国土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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