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以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严格把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为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以及各学科专家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并组织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
2.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之下设置研究生复试应急响应小组,负责对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出现的临时紧急事件进行统一应对协调,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期平稳、有序完成。
3. 按照校纪委的相关通知和要求,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4.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专业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导师库随机生成,从复试小组中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一般为5人,并设秘书1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各复试小组评分标准严格统一。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差额比例要求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严格控制,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1. 我院各招生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
2. 按招生专业,在单科达线的前提下,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复试考生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3. 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法,复试人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120%。
三、资格审查
1.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未经公示的,不能参加复试。
2. 学院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认真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与学历、学籍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3.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线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各项材料。具体包括:
(1)本人二代身份证(PDF电子版,复试时查验原件)。
(2)初试准考证(PDF电子版)。
(3)学历、学籍证明(PDF电子版):
往届生:《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务必在复试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PDF电子版,原件待拟录取后补交)。
(5)认真阅读并填写完毕《报考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的)填写并加盖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需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还应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PDF电子版,原件待拟录取后补交)。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可选择提交大学成绩单(盖公章)、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学业水平证明材料(PDF电子版)。
上述材料复试前需提交学院,经学院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不符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四、复试实施细则
1. 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在线复试,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小组使用集中复试模式,考生端使用二机位,确保摄像头视角能够看到考生工作桌面和双手,复试前考生应进行话筒、摄像头等设备的最后调试,保证手机、笔记本电量充足。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指南可参考相关链接: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如考生自身条件及环境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确有困难,请及时与学院联系沟通。
(2)复试时间:我院复试工作安排在2024年3月29日至4月28日期间进行,根据复试录取实际情况进行多批次复试。第一批复试对象为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4年4月2日;第二批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调剂开始时间以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专业课在线测试不超过1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2. 复试内容
(1)专业课在线测试。采用指定科目试题库,由学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素质与能力在线面试(含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思辩能力、心理素质、思想品质等,其中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占比不低于30%。计入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线测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依据本科主干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考核,以问答题或小论文的方式进行,加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成绩。
(4)对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政审等补充材料进行综合评判。
(5)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学合理制订分类选拔标准,以更好的满足分类培养需求。
3. 成绩要求
复试试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线上复试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原则开展。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满分为4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为60分)
(2)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折合为100分,权重60%)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40%)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
4. 复试准备
(1)科研(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安排专人根据学校统一确定的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设备,提前进行学习和测试工作,熟练掌握线上复试的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及时完善线上复试平台有关数据信息。
(2)提前培训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熟练掌握线上复试的操作流程,并提前做好预演。
(3)对复试考生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工作,耐心解答指导相关政策和相关线上复试操作流程等。
5. 复试流程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通知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指定的远程复试软件平台,进行实人验证。
(2)考生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
(3)考生提交复试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4)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校要求提前进行系统在线测试。
(5)按随机抽取的考生顺序进行面试,其他考生候考。面试由复试小组组长控制发言和进程。秘书测试候考区考生的视频功能是否正常。
(6)复试小组评分并提交。纸质评分材料须一并提交备案。
(7)严格过程监管,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8)复试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其它复试材料学院应存档保管3年以上。
6.分类选拔
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五、调剂办法
在专业初试成绩上线生源不足等情况下,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调剂基本原则要求,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调剂考生(包括校外、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复试通知的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的确认。
调剂原则:
1. 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应充分了解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报考条件要求。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前提交权威认证机构的相关认证材料,不接受未通过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调剂。
2. 初试成绩符合调出、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调剂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六、录取办法
1. 按一志愿、调剂的顺序依次录取:
(1)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一志愿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2)一志愿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在同一复试批次内,依各专业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调剂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2.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 关于破格复试、录取的有关问题,严格遵照《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七、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 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务必在复试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者不予加分。未在参加复试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过时不再受理。
八、监督和复议
1.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对复试日程、复试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2. 复试过程中全程双录音录像,所有进出复试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 学院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部门电话:0310-3968766,邮箱:kuangce@hebeu.edu.cn),对考生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