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和河北工程大学 2024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以严格把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专业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 名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秘书 1 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差额比例要求1. 除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以外,其他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 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为学校自划分数线: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总分292 分,单科为国家分数线;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一志愿和调剂考生,需达到本年度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4. 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人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 120%。
三、资格审查 1.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未经公示的,不能参加复试。 2.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各项材料。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不符者,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3. 复试资格审查由招生学院负责。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应认真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对于学历、学籍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4.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认真核对。 5. 资格审查结果需由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资格确认及相关学历、学籍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资格审核进行检查、监督。 四、复试实施细则 1. 复试方式及时间 (1)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进行在线复试。复试小组使用集中复试模式、线下评分,考生使用二机位。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请各位考生提前安装调试。软件客户端和操作流程请关注我校研招网或有关平台说明。如自身条件及环境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确有困难,应在复试前与学院联系沟通。(2)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复试对象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在 2024 年 4 月 2 日至3 日。后续批次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待调剂系统开放后再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招网及我院网站。 2. 复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在线测试。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调剂)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计入复试成绩。(2)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含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思辩能力、心理素质、思想品质等,其中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占比不低于 30%。计入复试成绩。(3)同等学力考生须测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依据本科主干课 程教学大纲进行考核,满分为100 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成绩。3. 成绩要求 线上复试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原则开展。 (1)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60 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满分为40 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为 60 分) (2)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折合为 100 分,权重60%)和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权重 40%)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4. 复试准备 (1)学院安排专人,根据学校统一确定的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设备,提前进行学习和测试工作,熟练掌握线上复试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及时完善线上复试平台有关数据信息。(2)提前培训好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熟练掌握线上复试的操作流程,并提前做好预演。 (3)对复试考生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工作。安排专人解答指导相关政策和相关线上复试操作流程等。5. 复试流程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通知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指定的远程复试软件平台,进行实人验证。(2)考生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3)考生提交复试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版。(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提前进行系统在线测试。 (5)按随机抽取的考生顺序进行面试,其他考生候考。面试由复试小组组长控制发言和进程。秘书测试候考区考生的视频功能是否正常。 (6)复试小组评分并提交。纸质评分材料须一并提交备案。 (7)严格过程监管,复试全程录音录像。(8)学院复试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其它复试材料学院应存档保管 3 年以上。
五、调剂办法 1. 在教育部印发的《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调剂要求基础上,制定原则如下:(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调出、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调剂专业符合国家要求。(5)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报考条件的,其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2. 调剂具体要求见《河北工程大学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六、录取办法 1. 按一志愿、调剂的顺序依次录取(1)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数学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一志愿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资格。 (2)一志愿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在同一复试批次内,依各专业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数学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 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调剂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资格。 2.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七、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 分。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务必在复试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者不予加分。未在参加复试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过时不再受理。
八、监督和复议 1.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3. 校纪检部门、研究生部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纪检部门电话:0310-3963290,研究生部电话:0310-3969567,学院电话:0310-3968736),对考生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复议。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应急预案 1. 复试小组网络掉线时,要立即使用备用设备,继续复试。如无法解决,要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后,请网络中心协助及时处理。2. 考生网络掉线时,复试秘书根据提前备案的联系电话迅速了解考生情况,不能马上恢复的,可安排该考生延后或改期复试,并开始下一位考生复试。3. 考生上传材料不成功的,可要求考生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复试小组指定专用邮箱。4. 因远程面试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造成复试无法进行的,复试小组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经报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后,可延后举行。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4 年3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