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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河北大学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4]21号)和《河北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三个确保”的原则。一是确保安全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二是确保公平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是确保科学性,做到复试考核内容科学有效、全面综合、择优选拔。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形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2. 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指定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报到,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前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到学院邮箱yxyhbu@163.com。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须放在一个压缩包里,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码。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面试流程

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具体流程如下:

①考生作简短的中文自我介绍。

②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20分):外语自我介绍,老师外语提问,学生外语回答。

③专业知识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60分):以提问方式对考生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核。

④专业课测试(20分):考生现场抽题,并进行回答。考核内容为《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

⑤考生复试结束,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复试量化打分标准独立评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⑥复试结束后,复试评分表交考场秘书,不得更改。学院留存。

(3)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方式

考试开始前,学院将同等学力加试试题以邮件方式发给考生。考生须在A4纸上完成答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答卷电子版发至学院邮箱yxyhbu@163.com。纸质答卷以快递方式邮寄到河北大学药学院。答卷纸质版须与电子版一致,否则按作弊处理。考生答卷全程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录取工作

1. 总成绩核算方法

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7:3权重相加,计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具体算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 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成绩排序)。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3)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按照既定分配原则(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支持优势特色发展、保障建设、满足社会需求)和分配程序,由研究生院结合备选生源等实际情况进行再次分配。

(4)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序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5)根据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5073176

联系邮箱:yxyhbu@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198

监督举报邮箱:yaoxueyuan@hbu.edu.cn

五、本细则的解释权在河北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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