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4]21号)和《河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1.确保公平性。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风险可控,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2.确保科学性。合理确定复试比例,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3.确保安全性。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按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命题小组、复试小组,同时成立复试工作保障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各招生专业统考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2.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 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在核算总分(300分满分考生按照总分/3×5核算)后,总分大于或等于251分的前提下,按照报考专业对应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总分降21分,单科不降分确定复试分数线。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专业对应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总分降8分,单科降2分确定复试分数线。
5. 特殊照顾类考生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归口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给予初试总分加分。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结合报考专业上线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进入复试。
四、复试比例
1. 根据学校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报考情况,报考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空间安全专业、人工智能专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通过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全部进行复试,计算机技术专业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中全日制类型按照计划缺额的15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的规则确定人数。
2. 单独考试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三类专项计划,指标专用、等额复试、单独录取。
3.进入复试最后一名有总成绩并列排名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4.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均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列入普通计划招生录取。
5. 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其名额在正式复试开始前,由学院按该专业选择后续考生依次递补。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及平台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复试当天必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复试考生端软硬件设备需按照《河北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通知中要求准备,复试前考生应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参与测试演练,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及时排查设备和网络的问题和隐患。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 初试准考证
2.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 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 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 考生依据个人情况提交如下材料,不作为必须要求
本科学习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科研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科研项目任务书(封面、负责人页、审核单位盖章页)、获奖证书等
各位考生复试前需将上述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cshbufushi@163.com,命名方式为:专业(方向)+姓名,经过我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按《河北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中要求,及时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证明材料。
(三)复试内容
网络远程复试内容环节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测试(含思想品德)等考核内容。专业课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项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1. 专业课测试(满分40分)对招生目录中原复试笔试专业科目《数据结构(含C语言)》,考生随机抽取考题,考察考生对考核科目基础知识的理解及掌握程度。通过对问题的追问,考核考生对该科目的综合理解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及实践应用能力。
2. 英语水平测试(满分20分,主要是听力和口语测试)考生用外语进行自我介绍,评委结合考生自我介绍相关内容进行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语言组织能力。
3.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结合考生本科所学专业课程(含课程设计、实验、毕业设计)及本专业领域前沿热点技术等提出综合问题,结合考生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可提供本科成绩单,科技竞赛获奖证明,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授权的国家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考核方式为在线问答。
4. 同等学力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参见河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每门满分100分,测试形式为开卷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分60分)。
5. 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三部分内容依次进行。
6. 每个专业设置一个复试小组,选5名或以上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确保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复试小组成员互相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成绩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按规定统一封存,确保复试全程可追溯。
(四)量化打分标准
1.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比7:3进行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点),具体计算方法为:
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 复试总成绩×30%。
2. 量化打分表
六、接收调剂工作
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条件。调剂前我校将发布具体调剂办法和调剂程序等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及网络空间安全与计算机学院网站。
七、录取工作
1、总成绩核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拟定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比是7:3。总成绩具体算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的÷5;总分300分的÷3]×70%+ 复试成绩 ×30%。
2、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方向)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成绩排序)。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3)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研究生院结合备选生源等实际情况进行再次分配。
(4)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分排名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5)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独考试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所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日内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具有本人及用人单位签章的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根据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对于没有达到报考条件或提供证件与报考材料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无法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八、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计算机技术专业2024年3月27日下午-28日全天,其他专业2024年3月28日全天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等学院官网通知
九、应急保障措施
复试工作保障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场地、网络环境、设备、防疫消毒等相关工作;
1. 场地保障:按专业设置独立面试室。
2. 设备要求及保障:各面试室均能连接校园网,设有大屏幕投影或液晶电视,能满足网络面试基本需求。
3. 人员保障
(1)面试考官由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现场独立评分。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由具有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2)每个专业复试小组配一名候考区秘书和一名技术保障人员。
4. 应急预案
(1)复试过程中如果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系统崩溃或者个别考生无法登陆;或因网络故障、电源中断等造成复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或者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认为有必要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提醒考生注意事项:
复试时第一机位尽可能使用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的网络最好采用有线连接方式。
考生在复试前一天对复试系统和备用系统进行测试。考生在复试前一小时检查计算机硬件、复试系统及备用系统等软件,如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5. 健康保障:
(1)复试期间各面试室要开窗或开门通风,保障各面试室的空气流通。
(2)做好复试用场所和物体清洁消毒。保持复试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对门把手、座椅扶手、电梯等高频接触的物品和部位进行定时消毒。
(3)加强个人防护。复试现场所有人员提前申报体温和身体健康状况。
(4)减少人员聚集。面试人员之间交谈需保持1.5米以上距离。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一、监督和复议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复试调剂录取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学院和个人不得超越职权、自行其是、擅自制定出台或调整招生政策。
1. 监督管理。采用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所有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2. 回避制度。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不得参与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3. 考生复议。复试调剂录取期间,招生复试监督小组接受投诉举报和考生申诉,对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决议。
4. 违纪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不重视、不作为、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等行为的,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1. 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新生入学报到后由学校医院组织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视实际情况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不调个人档案。
4. 咨询指导电话:0312-5073075;监督电话:0312-5073273
十三、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计算机学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河北大学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河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计算机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