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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公告

2024考研复试: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招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          招生人数:6人

招生专业:翻译(专业学位)  招生人数:20人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宣传招生政策、组织实施复试、调剂、鉴定拟录取考生的政审、应急处置上报突发事件、公开招生信息等。

(二)成立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资格审核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和政审考核组。

三、复试管理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划定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二)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三)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参加复试。凡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复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yjszs.cauc.edu.cn/),提交各项证明材料:

第一志愿考生上传材料时间:2024年4月1日14点前。

调剂考生资格审核时间将另行通知。

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

4.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届时可毕业的网络教育考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5)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并提交学历(学籍)校验报告

(6)届时可毕业的自考考生提供准考证

(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通过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7.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定向协议书;

8.同等学力考生需在“其他补充材料”中上传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原件;

9其他专业证书、科研成果、专四专八成绩、相关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等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可上传至“其他补充材料”中。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批次

第一批次为第一志愿考生,其他批次为调剂考生。

2.复试方式

翻译专业线下复试,复试地点为中国民航大学外国语学院,具体安排将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告知入围复试考生;

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线上复试,我校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复试系统,若因网络、系统等突发情况出现,使用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作为备用平台。面试采取“双机位”要求,考生须自行解决设备和场地问题,严格按照复试通知中的机位要求参加面试。线上复试现场应急电话:15900373135。

3.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试复试时间为4月1日-2日,其中4月1日报到、笔试,4月2日面试,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时间以调剂系统开通为准。

4.缴费安排

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线下复试考生复试费用统一使用中国民航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纳,网站地址:https://sfpt.cauc.edu.cn/xysf/main.aspx,本校考生登录账号为学号,首次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外校考生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首次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首次登录请点击上方“个人信息”选项,完善个人信息,设置密保,并及时修改密码。

线上复试考生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费。

5.复试内容

(1)翻译(专业学位)

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三个环节。

① 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包括:英语基础能力、翻译及写作能力测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长120分钟。

②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

包括:口语问答等,重点考察考生熟练使用外语沟通表达能力。

③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包括:翻译理论与实践问答、视译、口译等,综合素质面试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水平和科研成果,实践能力、团队协作、思想政治状况等。

以上②③两项,考试形式为口试,总时长一般不低于20分钟。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基础英语》和《翻译与写作》,加试方式为笔试。

(2)外国语言文学

包括专业素养测试、外语水平测试以及专业理论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三个环节,考试形式为口试,总时长一般不低于20分钟。

① 专业素养测试(100分)

专业综合测试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础概念的掌握情况。

② 外语水平测试(50分)

外语水平测试考察考生的综合表达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协作等。

③ 专业理论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专业理论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复述题、专业理论问答题和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复述题考察学生对选段复述时的内容充实性、语言通顺性、用词恰当性和表达得体性,专业理论问答题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面试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科研能力、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状况等。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基础英语》和《英语写作》,加试方式为笔试。

考试期间(包括线下和线上),考生不允许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任何纸质资料和电子设备。

6.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

7.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四、调剂管理

(一)调剂专业与名额

翻译(专业学位),调剂名额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外国语言文学,调剂名额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二)调剂基本条件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申请调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通过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4.其他要求

(1)翻译(专业学位)

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是英语笔译或英语口译专业,报考专业前四位代码为0551。

(2)外国语言文学

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必须是英语相关专业,且报考专业前四位代码为0502,第二外语考试科目为日语、俄语或法语。

(三)调剂遴选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学院实际调剂名额,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四)调剂程序

1.报名与确认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复试通知的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的确认。

2.调剂志愿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院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选拔

学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组织调剂考生选拔工作,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

4.复试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复试通知发出4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

具体复试要求及安排将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

5.待录取

学院将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4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

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我校将不接受取消待录取申请,请考生在接受待录取时慎重决定。

五、录取管理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总成绩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

总成绩 = 初试成绩总分(折算百分制)×50% + 复试成绩总分(折算百分制)×50%。

复试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折算,折算后成绩60分以下即为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规则

录取时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对于同一批次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复试中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不予录取或取消资格情况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 

1.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将通过学院网站对外公布。

2.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以及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将通过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复试调剂QQ群:331981819

办公电话:022-24095910 

联系人:刘老师

八、工作监督与申诉

邮箱:wwls2013@163.com

联系人:魏老师

以上内容如与上级最新文件有冲突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中国民航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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