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调剂工作 我院 2024 年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不涉及调 剂。 十、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考前, 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 对)等措施,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 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 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 准。 复试前,考生下载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同时 须向学院提交以下资料(考生将《诚信复试承诺书》及所 有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版或者照片按顺序编辑到 Word 文档, 文档以“2024 硕士申请材料+专业代码及专业+考生姓名” 命名): (一)准考证 (二)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 临时身份证或就近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三)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 门或档案部门章) (四)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 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 网上申请)。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本科 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 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 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 年 9 月 1 日前可 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 (五)《思想政治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 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 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七)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调剂考 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 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 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十)签字后的《天津科技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考 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 (十一)复试费:90 元/人(通过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缴 纳)。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 格;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 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 资格。 十一、不予录取和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一)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 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 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三)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六)未经我单位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 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十二、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 考生,有剩余名额的接收调剂。一志愿和调剂分别按综合 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形下,比较复试成 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复试成绩总分相 同,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择优录取。 (二)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拟录 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 可依照程序进行咨询及申诉。 十三、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禁止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招生单位认为有必 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 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 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 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 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 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严肃处 理。 (二)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学院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 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 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 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 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 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对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调换,并报学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研究生的导 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专家组成员应 自觉服从天津科技大学学校、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管理、 监督和检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复试规则和行为规 范,不违纪、徇私舞弊。复试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与面试无 关的活动,保证复试过程中按照统一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 内独立打分并按照要求提交成绩。复试过程不得录音、录 像,不得保存和传播与复试有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不传 谣、不造谣、不信谣。 研招办将会同我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 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 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 纪行为。 十四、特别说明 (一)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学院的招 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含校外、校内调剂考生)按要 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 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 查看待录取情况后完成录取程序;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 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放弃 录取机会。 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 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生院将经网站公示的 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 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 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院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 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拟录取考生将接收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 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 2024 年开学报到 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 合格者,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 理。 (六)凡涉及到 2024 年硕士复试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 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学校相关要 求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2-60601632 学院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邮箱:022-60601632; tengcuihua2013@tust.edu.cn; 天津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址: http://marx.tust.edu.cn/; 天津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春 马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 年 3 月 26日。
天津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