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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天津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 和天津市教委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天津科技大学 2024 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 制定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 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 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 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应急管理组、复试专 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 的主要职责是: 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任组 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 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 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后, 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予以公布。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 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 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 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 2.应急管理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主管 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 研究生辅导员等,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 3.复试专家组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成立一个由 5 人 组成的复试专家组。5 人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 3 人。另 配备秘书 2 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 等。复试专家组设组长 1 名,组长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 任教师担任,负责本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的组成由学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 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技术保障组学院分管招生副院长任组长,配备工作 人员若干,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 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 5.后勤保障组 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 若干,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等保障工作,指导复试工 作人员和考生做好健康管理,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 行清洁、消毒。 6.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复试录 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及天津科技 大学复试录取工作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 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复试过程安全 平稳。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选拔身体健 康,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与复试的面试 导师、考生以及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复试工作培训和线 上系统使用培训。 (三)学院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 心设计复试内容,以质量为核心,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 实践能力的考查,确保复试内容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三、复试时间安排 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4 月 1 日—4 月 2 日。 四、复试方式 2024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现场复试的复试 方式。 五、复试保障工作 (一)优化考生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借鉴往年复试工 作的宝贵经验,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补短板,堵漏 洞,掌握考生急难愁盼问题,做好相关预案,提升服务水 平。 (二)防范化解风险,做好应急处置。准确研判复试过 程中的各种风险点,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保密措施,做 好各种应急准备。 (三)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杜绝任何暗箱操作,及时公开复试相关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 (四)增强过程监管,加大监督力度。复试过程实施全 程监督和监控,存留视频等资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六、复试考核内容 (一)复试范围 1.一志愿考生:满足“2024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 家统一复试分数线”A 区分数要求,经马克思主义学院主页 公告,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2.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我学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经马克思主义学院 主页公告,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 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复试主要内容 1.考核内容 复试由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三部分组成。 其中,专业知识 180 分、综合素质 60 分、外语水平 60 分。 专业知识:其中 80 分采用笔试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另 外 100 分在面试时抽题回答进行。考生按照笔试时间提前 到达考试地点,进行考生身份查验、身份识别比对、安全 检查和违规物品检查。考生在规定答题纸上进行作答。笔 试时长为 1 小时。笔试结束后,评卷小组对考生答卷进行 集中评阅。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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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思 维逻辑、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礼仪风度等。考生按照面 试时间提前到达面试地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 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面试。面试时间由学院根据 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个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为 20 分钟左右, 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外语水平: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成 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学院工作人员对复试考核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纪 委监察组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网络复试过程 全程录屏。各面试专家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 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复试考 核记录表》,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由专家复试 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填写完整后报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 七、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初试成绩权重为 60%,复试成绩 权重为 4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计算方 法具体如下(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水平成 绩,满分为 300 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 ×40% 八、学院预计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1:1.3

九、调剂工作 我院 2024 年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不涉及调 剂。 十、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考前, 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 对)等措施,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 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 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 准。 复试前,考生下载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同时 须向学院提交以下资料(考生将《诚信复试承诺书》及所 有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版或者照片按顺序编辑到 Word 文档, 文档以“2024 硕士申请材料+专业代码及专业+考生姓名” 命名): (一)准考证 (二)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 临时身份证或就近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三)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 门或档案部门章) (四)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 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 网上申请)。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本科 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 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 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 年 9 月 1 日前可 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 (五)《思想政治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 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 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七)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调剂考 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 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 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十)签字后的《天津科技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考 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 (十一)复试费:90 元/人(通过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缴 纳)。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 格;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 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 资格。 十一、不予录取和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一)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 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 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三)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六)未经我单位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 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十二、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 考生,有剩余名额的接收调剂。一志愿和调剂分别按综合 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形下,比较复试成 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复试成绩总分相 同,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择优录取。 (二)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拟录 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 可依照程序进行咨询及申诉。 十三、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禁止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招生单位认为有必 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 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 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 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 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 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严肃处 理。 (二)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学院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 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 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 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 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 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对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调换,并报学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研究生的导 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专家组成员应 自觉服从天津科技大学学校、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管理、 监督和检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复试规则和行为规 范,不违纪、徇私舞弊。复试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与面试无 关的活动,保证复试过程中按照统一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 内独立打分并按照要求提交成绩。复试过程不得录音、录 像,不得保存和传播与复试有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不传 谣、不造谣、不信谣。 研招办将会同我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 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 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 纪行为。 十四、特别说明 (一)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学院的招 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含校外、校内调剂考生)按要 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 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 查看待录取情况后完成录取程序;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 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放弃 录取机会。 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 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生院将经网站公示的 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 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 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院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 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拟录取考生将接收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 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 2024 年开学报到 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 合格者,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 理。 (六)凡涉及到 2024 年硕士复试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 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学校相关要 求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2-60601632 学院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邮箱:022-60601632; tengcuihua2013@tust.edu.cn; 天津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址: http://marx.tust.edu.cn/; 天津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春 马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 年 3 月 26日。

天津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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