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阶 段将按照管科保密管理方向、管科其他方向征集志愿,并按照方向组 织复试和录取工作,两个方向招生规模单列,分别为保密管理方向 1 人、其他方向 15 人(含海南专项 5 人)。招生专业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招生规模 9 人(含海南专项 4 人)。招生专业 120400 公共管理学, 招生规模 2 人(含海南专项 1 人)。招生专业 081103 系统工程,招生 规模 4 人(含海南专项 2 人)。 请达到学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含专项计划考生, 不含单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中午 12 时前,登陆天大研招网硕 士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学院复试征集”,否则将无法参加复试工作。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复试方向”一经选择并确定 后,不能更改,请考生给予高度重视! 了解管科保密管理方向可咨询高老师(022-27403423);管科其 他方向可登陆 学 部 网站查看 ; 海 南 专 项 计 划 可 咨 询 曹 老 师 (022-27890786)。 5.夏令营优秀营员 依照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优惠政策:合格营员第一 志愿报考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 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即学校线,含总分、单科分数)后, 可直接参加复试。 6.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 历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 试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 1.5-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低于 60 分视为不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 不能录取。加试时间学部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 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志愿优先。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若总成绩相 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综合面试 的成绩排序。 招收海南专项计划的专业,将根据招生规模,按照以上原则,征 询考生志愿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成绩×40% 3.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 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 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 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 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五、调剂工作 根据 2024 年经管学部硕士招生各专业招生规模及上线情况,不再 进行调剂工作。MBA、EMBA、MPA、MEM、MPAcc 录取、调剂工 作详见各项目复试办法。 学部全日制考生的合格生源充足,复试后若其中某一方向合格生 源不足,将根据本专业考生意愿,并按照本专业其余方向复试未录取 考生意愿及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不再另组织复试工作)。 六、其他事宜 1.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学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 次复试。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 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 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 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 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2.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时间、复试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单独考试 考生复试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有关复试、录取的要求和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管理与经 济学部网站“通知公告”。 4.如本办法与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不符 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本复试办法由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负责解释,在复试、录取 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反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022-27890786。 请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 到本人,避免出现遗漏信息影响复试。 预祝考生复试圆满成功,圆梦北洋经管!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2024 年 3 月 24 日
附件3—2024年+天津大学社会实践、社会热点问题及经济管理知识测试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