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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公告

2024考研复试:南开大学商学院202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和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南开大学相关指导要求,商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 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发挥复试综合考察的作用,选拔有培养前 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的考生。加强信息公开和招 生服务,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为全面做好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参加复试考生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 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分数要求。 (二)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素质,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 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权重为 30%,初试权重为 70%;复试成 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四)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五)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 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 商学院 2024 年学术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复试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8 日。具体安排等待邮件通知。 复试地点为南开大学商学院。(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 221 号,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22-23508017。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察以下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和能力、综合素质 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我院将会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和录像。 四、复试交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 90 元/人次。 面试当天现场 缴纳。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会被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 以下资格审查材料需收取扫描件电子版。请将所有材料须按次序扫描制成一 个 PDF 文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10 点之前发送至: https://send2me.cn/83eCJq2W/TYCNz8XaZAMwIA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 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 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4. 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 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 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未取得毕业证(须 2024 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 份的 9 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 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 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5. 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成绩 单如果遗失考生可到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 6. 其他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2)科研成果原件(如无,可不提供)。 7. 《商学院 2024 年学术硕士复试基本信息表》(下载后按要求填写,表 格大小可调整,全部内容仅限 1 页)。 六、公示 复试结束后,商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请及时 关注商学院网站和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七、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 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 示或上报。 3. 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未经学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 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 9 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 发布的通知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7. 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8. 学历校验未通过,且未按时提交相关认证报告者,不予录取。 9.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 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 九、复查、复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 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 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招网 ( http://yzb.nankai.edu.cn/ ) 、 南 开 大 学 商 学 院 官 网 (https://bs.nankai.edu.cn/)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南开大学商学院将不再通过 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复试相关事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查看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 网及本院网页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 https://bs.nankai.edu.cn/sbjy/list.htm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邮箱: 022-23508017/nkyjsbgs@nankai.edu.cn 附件 1:《商学院 2024 年学术硕士复试基本信息表》 附件 2:《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南开大学商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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