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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公告

2024考研复试:南开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和实施细则

一、复试确认和缴费 复试确认: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考生复试网上确认时 间 : 3 月 22 日 13:00 至 3 月 25 日上午 10:00, 网址: https://yzxt.nankai.edu.cn/intern/frontend/web/gs-grade-master-retest /index。 复试缴费: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 2024 年 3 月 25 日下午 17:00 前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以下二维码缴费,复试费:90 元/人·次。缴费完成后, 请将缴费完成截图上传至 https://f.wps.cn/g/iCe8fCP6/(请点击链接进行填 写并上传截图)。 注意:扫码后务必完整填写复试人信息。缴费前请检查好个人信息是否填写 正确,请勿重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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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总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及格分数,具体分布如下(非格拉斯哥 项目):

格拉斯哥项目: 复试总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及格分数。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及英语语言测试,均为现场面试形式, 其中语言测试分数占比 40%。英语语言测试将由南开大学-格拉斯哥大学联合研 究生院预科项目的两名教师代表语言中心进行面试,时长 10-12 分钟,语言面 试流程如下: 1.面试官自我介绍 2.面试官简单介绍面试过程 3.告知考生面试将被录像,要求考生表示同意 4.考生说出姓名及准考证号,并出示身份证 5.考生简短自我介绍(限一分钟) 6.面试官提问(至少 4-6 个问题) 

三、录取计算及说明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 70%,复试成绩占 30%。 加权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 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正好处在录取名额边缘的录取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 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在没有剩余 计划可用于补充的情况下,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 为 5 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第 5 名的共有两名同学,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 的同学,如果这两名同学初试成绩相同,在没有剩余计划可用于补充的情况下, 则两名同学均不予录取。 3.学术学位专业在报考研究方向内按加权录取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和确定拟录取名单,专业学位专业在报考专业内按加权录取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和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结果为 准。

 四、复试安排 经济学院复试安排具体内容如下,如后续时间地点有变更,请以【报到】环 节发放的通知为准(所有环节均在八里台校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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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资格审查环节分两部分:电子材料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到)。 ◎电子材料资格审查阶段:请参加复试考生务必在 3 月 25 日 17:00 之前将 以下审查材料按次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不要用 png 截图格式),上传至 https://f.wps.cn/g/z8z0O1Lh/(请点击链接进行填写并上传文件)。 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教育部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 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 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未取得毕业证(须 2024 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 年份的 9 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 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 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成绩单 如果遗失考生可到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 《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6.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 明。 我院将在 3 月 28 日前根据上述电子材料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学历 (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请考生提前将学信网验证有效期延长,并 保持电话畅通,如有问题,我院将随时联系考生。 ◎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报到):考生凭以下证件在 3 月 29 日下午 14:00-16:00 到经院方楼 112 报到: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教育部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纸质版,签名和日期必须手 5 写。 ◎现场资格审查流程:请在经济学院第一教学楼(方楼)一楼 112 室排队办 理(亲属及无关人员谢绝入内),凡逾期不报到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办理流程 如下: 1.请先出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上交《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诚信承诺书》(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进行签到。 2.领取复试相关材料。 3.随机抽取面试顺序。 【注 2】 ◎复试时提交到面试组的纸质材料(请考生准备多余备份,如后续参加专业 内调整面试仍需提交个人材料): 1.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 章,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到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 2.发表文章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 3.英语成绩单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格拉斯哥 面试前必须单独提交此项)。 请将“本人姓名及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填写在复印件首页的右上 角,并用长尾夹在左侧固定(请勿装订,以便拆分),面试前请提前准备好。参 加面试时提交到面试组,资格审核时均不用提交。 特别说明:考生提交的所有复印材料均不予退回,望考生提前做好提交准备 和备份。 【注 3】 报考学术学位专业考生须按报考研究方向所在的面试组进行面试及录取,报 考专业学位专业考生须按报考专业所在的面试组进行面试及录取,面试分组、面 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报到环节通知。

 五、考生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 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 6 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 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 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 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学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 9 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 布的通知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8.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9.学历校验未通过,且未按时提交相关认证报告者,不予录取。 10.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六、 监督信息 经 济 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咨 询 电 话 : 022-23501438, 招 生 咨 询 邮 箱 : nkhuxw@nankai.edu.cn。纪检监察举报投诉邮箱:lutongfei@nankai.edu.cn。 招生单位网址:https://economics.nankai.edu.cn。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在我院官方网站上及时通知,请以最新公 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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