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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提高招生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工作要求,制定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农机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小组的组成、职责及工作规范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研究生院长与招生、后勤、纪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对复试、录取中遇到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研究生院院长担任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录取中信息收集、方案整理、落实等具体工作。

2. 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小组

按学科专业和考试科目组建以导师群体为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复试小组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复试工作,实行集体研究制度。建立复试专家库,实行复试专家随机确定原则。

复试小组成员至少含3名研究员,总数不少于5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原则性强、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研经验。

3.招生工作应急工作小组

招生工作应急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研究生院、后勤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同志组成,协调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所需的场地、设备等,并对研究生复试期间的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4.舆情监测工作小组

舆情监测工作小组由研究生院、宣传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同志组成,在招生复试期间,主动、及时关注自媒体、公众号等相关舆情,应对突发偶发舆情情况,遇到重大事项则第一时间主动上报。

5.督察组

督察组由纪检部门负责人担任督察组组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作为督察组成员,对整个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招生考试复试工作进行巡视。

(二)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

1.复试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工学),确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通知考生复试。复试整体比例按不低于120%进行差额复试。

复试工作于4月份开始,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调剂考生以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为准),复试考生名单将在中国农机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aams.org.cn)公布。

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三)复试工作应急预案

1.安全防护。坚持把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落实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分时、分批有序复试。

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设施设备以及工作用具杀菌消毒等复试工作。

2.技术保障。加强对考生参加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复试相关办法,确保考生顺利应考。

3.命题管理。按照教育部命题工作有关要求以及复试试题、答案的保密要求,切实做好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复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4.舆情动态。关注舆情动态,做好应急处置。复试工作期间,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应知尽知。做好考生情绪安抚工作,确保舆情平稳可控。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化解矛盾,一旦事态严重,第一时间上报市教委、考试院迅速处理。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及方式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于3月31日前在中国农机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aams.org.cn)公布。

(二)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情况

复试专家从专业领域导师团队中随机遴选。

复试前对复试专家、监察、后勤、考务、舆情监测等工作人员举行复试工作培训会议,进行相关招生工作政策、复试工作方案、流程以及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复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感,确保复试工作质量。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组织复试内容

按照专业和初试科目,组织各专业科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小组长,负责组织复试笔试、面试题库和相应评分标准。

加强试题题库建设,面试题库保证题量充足,满足试题抽取随机的工作要求,同一类别题目难易均等,保证随机抽选的公平性。做到试题不重复利用,以防试题失泄密。试题表述不出现政治性和科学性的错误,题意清晰明确,避免引起考生误解和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评分标准细化、明确,复试按评分标准评分。

(四)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严格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加强对考生诚信状况的核查。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须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具体申诉,督察组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核查,问题属实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三、复试工作

(一)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中国农机院的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为符合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工学)相应报考专业门类的分数。

调剂到中国农机院的考生必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市调剂要求和中国农机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二)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

2024年中国农机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为4月8日至4月25日,具体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为准。请广大考生做好准备,合理规划复试行程。

(三)复试程序

1. 复试通知及复试信息确认

考生应关注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及中国农机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aams.org.cn发布的复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进行复试确认,提交复试审查材料。逾期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考生应根据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及其他提交材料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复试材料齐全、合格方能进入复试。因未按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 复试过程

(1)考生开始复试前,应按要求配合复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

(2)复试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考生有作弊嫌疑的,可先口头警告制止,不听劝阻的,可当场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上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考试违纪处理。

(3)笔试阶段考生按笔试题目自行答题,完成后统一阅卷。面试阶段由复试专家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逐一进行全面考查,独立打分并完成记录有关工作。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在第一时间交由研究生院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

复试整体比例按不低于120%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四)复试内容

复试分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时间1小时,侧重综合性、开放性专业知识测试,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应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可携带普通黑色或蓝色签字笔、直尺,期间考生不可以动用通讯设备、不可以与外界联系、不可以中途离开座位。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着重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读、专业知识、思想政治品德等综合素质与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1)英语听说交流考核;

(2)专业及综合能力;

①学科(专业)领域知识、毕业设计;

②社会实践、科研实践或实践操作能力等方面情况;

③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主要参照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和获奖表现等材料;

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考生面试顺序按随机顺序确定。

(五)考生提交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

(5)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6)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7)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考生获奖证书、已发表学术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其他科研成果及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

(8)考生简历及自述(附件2,包括科研能力、创作实践、硕士阶段设想及研究计划等);

(9)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复试考生名单发布后,参加复试考生须按通知要求将上述材料(扫描电子版,报到时提交纸质版)发送到grs@caams.org.cn,未按复试通知要求完整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工作要求

1.加大投入保障,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员承担复试工作,复试场地和设备尽早安排并落实到位,以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复试前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学习教育部、中国农机院有关文件精神,熟悉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熟悉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掌握复试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

3.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复试试题工作。违反规定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4.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研究生院保留1年,以备复查。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政策

1.考生申请调剂须符合国家、北京市关于调剂政策的基本条件。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3.调剂复试分数线必须符合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工学)。

4.按照调剂、复试结果情况,中国农机院将动态公布剩余调剂名额。视情况开展调剂工作。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科研工作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 (http://yz.chsi.com.cn)进行调剂。

1. 3月28日起,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录研招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 填报本人调剂意向。

2. 4月8日起,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录研招网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3.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开放时间关闭后,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开展复试工作。首轮调剂考生复试后,中国农机院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余额,视情况再次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自动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工作及办法同上。

五、录取工作

(一)成绩核算方式

1.复试成绩按照复试笔试成绩(含专业知识测试)占40%、复试面试成绩(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及综合能力)占60%的比例核算,其中复试笔试、复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得分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对于符合要求的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原则(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核算。即: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须提交本人档案(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印章)。

(二)总成绩排名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对各个专业考生进行排序。

调剂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的,按复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已下达招生指标,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出现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体检

考生在接收拟录取通知后10日内,提供近期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体检报告。考生确因合理理由无法提供的,提交说明材料,先办理拟录取手续。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病情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相关要求及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中国农机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单位网站、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中国农机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咨询复议与监督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具体申诉,督察组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核查,问题属实的由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农机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4883945;

中国农机院考生接待电话:010-64882504、010-6488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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