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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公告

2024考研复试: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和招生服务,提高招生质量,结合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以下简称“中冶建研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1.中冶建研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冶建研院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复试专家、研究生部门负责人组成,统筹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总体工作。

2.复试专家由不少于5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设立组长1名,对复试工作各环节把关。

3.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与协调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4.中冶建研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5.复试组织过程中,工作人员做好复试场所通风和清洁消毒工作,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二、复试原则和方案

1.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考生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

4. 中冶建研院对考生复试资格将严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中冶建研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5.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非英语专业)、综合面试三个组成部分,每部分总分均为100分。

6.由复试专家组填写《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于复试结束后的当天报研究生办公室。

7.中冶建研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8.复试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冶建研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网址:http://www.cribc.com/

公示时间:不低于10个工作日。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 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本科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4. 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加盖公章的政治思想鉴定(下载附件1);

5.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6.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

7.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8.个人简历及自述(下载附件2)。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考生须签字。

请考生将以上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angjing@cribc.com,邮件命名格式:复试-姓名-专业-研究方向

四、复试流程

1.中冶建研院遴选复试专家、提前准备复试试题;

2.复试前,工作人员与复试考生联系,确定考生笔试及面试时间;

3.复试前,考生应提交复试资料至中冶建研院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将考生材料提交给复试专家组;

4.复试前,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

5.复试时,工作人员安排考生有序进入复试现场、全程录像;

7.复试专家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7.复试专家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原则上按照专业知识综合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重点考察考生对所报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所报考的学科专业选作相同专业的试卷。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复试专家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

3. 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等,注重问题的综合性和开放性。综合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

每个考生总计复试时长一般为2-3小时,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六、复试成绩的确定

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英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2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

七、体检

1. 通过复试的考生,按要求在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结果,体检合格方能确定拟录取。

2.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八、录取

录取方法按照总成绩分数自高而低录取。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各占50%。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以及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中冶建研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向中冶建研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十、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中冶建研院纪检监督电话:010-82227026      

中冶建研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10-82228050

电子邮件:wangjing@cribc.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2: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2024年3月20日 

附件2: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附件1: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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