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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三)坚持综合评价。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曲维玺

副组长:于  蓉

成  员:俞子荣  张  威  崔卫杰  段红梅

董  超  李  俊  梁  明  陈正萍

(二)研究院纪检全程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研究生院联合院纪委共同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组,由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于蓉担任组长,全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和具体实施环节。

三、复试组织

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组成原则及工作职责,组织对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组及招生工作秘书等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培训。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线下)与网络远程复试(线上)方式进行。复试组织严格落实“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确保复试规范公平。

(一)基本要求

1.2024年研究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应用经济学[020200]

学术型

338

47

71

农业经济管理[120301]

学术型

347

49

74

金融[025100]

专业硕士

338

47

71

国际商务[025400]

专业硕士

338

47

71

工商管理[125100]

专业硕士

162

39

78

2.研究院不破格复试录取。

(二)复试时间

3月中下旬至4月下旬,研究院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按照学科专业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四)复试程序

缴纳复试费(100元/人)→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复试。

(五)考生复试材料要求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应届生需提交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需于开学报到时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往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若无学校开具的成绩单,可提供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6. 诚信复试承诺书。

(六)复试比例

研究院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七)复试内容

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外语能力及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注重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其中,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为考生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予录取。工商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不指定参考书目。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八)复试成绩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组成。

四、录取工作

(一)在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招生指标数、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院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经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研究院要求考生于5月15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入学后 3 个月内,研究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凡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研究院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作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者;

3.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五、调剂工作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研究院特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如下:

(一)“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24年4月8日。

(二)研究院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时间会提前公布。对申请研究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研究院将严格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研究院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调剂考生未接到我院明确受理意见,锁定即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它调剂志愿。

(四)研究院拟接收调剂专业及相关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金融(025100)只接收初试科目中业务课一是数学(三)的考生报名。

2.调剂专业及初试成绩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应用经济学[020200]

学术型

338

47

71

农业经济管理[120301]

学术型

347

49

74

金融[025100]

专业硕士

338

47

71

国际商务[025400]

专业硕士

338

47

71

工商管理[125100]

专业硕士

162

39

78

(五)研究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六)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详见本方案。请各位调剂考生及时关注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网(https://www.caitec.org.cn/n7/sy_ywly_zslq/)及研招网相关信息。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研究院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研究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其它说明

(一)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研究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二)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考生需交纳复试费每人100元。

(三)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被接收为推免硕士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或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八、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4248843

邮箱:yzb@caitec.org.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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