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年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要求及程序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将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中心将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应予配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中心将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专项计划和享受加分政策、照顾政策的考生均应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复试分数及名单
2024年我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为60人(包含8名推免考生)。根据国家政策及我校规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我院税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360分(单科成绩通过国家分数线A线47分,71分),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初试成绩通过国家分数线但总分低于我院规定复试分数线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请根据个人意愿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时间:2024年3月27日、28日,复试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工作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笔试(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200分)。复试总分为4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合格线为复试总成绩的60%)者不予录取。
专业综合笔试科目为《税务专业基础》,复习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详见https://mt.ucass.edu.cn/info/1018/1112.htm。
外语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税务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五)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2)入学考试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几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顺序,按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六)政审及体检
考生应按照学院的要求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应进行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材料
按照要求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另行通知)。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
四、录取信息公开公示
公布渠道:中心按教育部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官网:https://fae.ucass.edu.cn/index.htm”及“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官网:https://mt.ucass.edu.cn/index.htm”进行公开或公示。
中心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请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五、监督电话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税务硕士教育中心招生监督咨询电话:010-81360499。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10-81360224。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应用经济学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