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 16 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实际动 手能力、知识融会贯通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等。 外国语测试时间为 4 分钟,内容包括考生用外国语自我介绍(限 2 分钟)、复试专家提 问和考生回答问题等。 (2)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取得本科结业证书的考生等同于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加试科 目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比例 各学科的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 复试。 5、 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 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 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本人提出申请并于 3 月 27 日之前将签字的电子版发至研招办 邮箱:yzb@cugb.edu.cn。 6、 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 写一致,录取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被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应书 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六、 调剂 1、2024 年我院接收计算机技术(085404)专业的非全日制调剂生,但只限于非全日制定 向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及相关待遇政策等见附件 4。所有调剂生初试成绩须符合 我院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和资格审查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全日制考生,经过复试等环节后没有被录取,如有意愿调剂到非 全日制,可在向本学院提交《2024 年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意向表》时声明,并可按照正常调 剂程序进行申报和复试。 3、关于调剂的详细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调剂通知。 七、 录取 1、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知识笔试、外国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科目, 任何一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舞弊、作假等行为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 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复试,但入学前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者, 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 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 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 单位不承担责任。 3、 我院按以下公式计算各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将考生的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 60%,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 40%;复试成绩由 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知识笔试、外国语测试成绩按 6:2:2 权重折算为 100 分)。 录取总成绩=统考初试各科成绩之和×0.1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24+专业知识笔试成 绩×0.08+外国语测试成绩×0.08。 注:统考初试各科成绩之和=500 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00 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 =100 分,外国语测试成绩=100 分。 4、 2024 年 4 月 25 日前,经复试合格的以下类别考生的材料需交至研究生院: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上交定向培养协议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 印件; 5、 拟录取结果将在校园网和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八、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 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 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见附件 6。 九、 其它 1、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应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制 度,不迟到、不早退,复试期间应将手机设为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在复试过程中接打电 话、收发短信和浏览网页等从事与复试无关的工作,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复试小组必须全程不间断录像,认真考查学生的素质,复试结束后将录像、签字 后的复试表格等资料交给研究生秘书。 3、我校 2024 年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 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 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进行。按 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4、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 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需交纳复试费 100 元。 5、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的通知,因考生未关注我院网站通知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 6、 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校。 7、本方案只适用于 2024 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了 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2024 年我院不组织破格复试录取。 8、 我院的举报和投诉电话:010-82322095;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 电话:010-8232230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9、本方案由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对于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学院 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解决方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信息工程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24 年 3 月 24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信息工程学院复试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