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根据《教 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4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 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复试录取工作 管理,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公平性。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 机制健全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三)科学性。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 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和学院(部)两级 管理模式。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 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雷涯邻 孙友宏 副组长:武 雄 刘 伟 — 2 — 成 员: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 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后勤集团 的部门负责人 (三)各学院(部)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 的复试录取工作。组长由院长和书记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 (四)学校和各学院(部)纪检全程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 作。各学院(部)成立若干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组,全程监督检 查各学院(部)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具体实施环节。 (五)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各学 院(部)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 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六)严格落实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 追究制。
三、招生计划 2024 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共 2260 人,其中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 2030 人(学术学位类硕士 932 人,专业学位类硕士 1098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30 人。 招生计划中包含专项计划硕士 102 人:与中国地质科学院联 合培养 40 人,单独考试计划 20 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 划 22 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 人。
四、复试工作 (一)准备工作 1.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将于 3 月下旬 在学校网站(www.cugb.edu.cn)、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 办)上公布。 2.研究生院负责制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组成原则及工作职责(附件 1),组织对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人、研究生教学秘书及纪检委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研究生招 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培训。各学院(部)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 训。 3.各学院(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各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要事先报送研 究生院审查备案后,方可在网上公布。 (二)基本要求 1.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 要求(含专项计划)见附件 2。各学院(部)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 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 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 有违公平的规定。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 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 号),同一学院(部)同一专业的全 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制订相同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今年我校原则上不破格复试录取。 (三)复试时间 3 月 22 日前,各学院(部)确定复试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 案并上报研究生院。4 月 3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 月 25 日前各学院(部)完成所有录取工作。 (四)复试形式 各学院(部)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公正的 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 原则上同一学院(部)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复试,实行同一标准。复试小组一般不少 — 4 — 于 5 人,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 (五)复试程序 缴纳复试费(100 元/人)→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 书》→进入复试各个环节。 (六)资格审查 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力度,各学院(部)在复试前应对考 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等报名材料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 试。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 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考生的身份 审核。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复试前应按各学院(部)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 A4,身份证件 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应届生还需提交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 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毕业证 书原件与复印件); 4.往届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复印件、由档案 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 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 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 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 3-2);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入伍 — 5 — 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7.其他加分项目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复试比例 复试原则上应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各学院(部)自主确定复试 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 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八)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 合素质、同等学力加试等。考核方式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 验、实践操作等方式,由各学院(部)自行确定。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 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见附件 3-1。会计硕 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 (部)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考核要根据学科特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 力型试题,成绩单独计算。 外语水平测试(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硕 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口语测试评分细则见附件 4。 综合素质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原则上不 少于 20 分钟),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学术能力、应变 能力等,强调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考核的形式 参考专业知识考核形式。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 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及网络教育和跨学科类别的考生是否 加试由各学院(部)自行确定。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须填写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情况总表、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复试面试及外语口语情况记录表(附件 5)。 (九)总成绩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加权)+复试成绩(加权)组成。初试成 绩占总成绩的 60%-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40%。 (十)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 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 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 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 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 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本人提出申请并于 3 月 25 日之前将 签字的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研招办邮箱:yzb@cugb.edu.cn。要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试题及 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要求与国家统一考 试相同。坚持并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 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试题设计要按照 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和试题难度,保证择优选拔所 需要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十二)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 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录取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 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 民族自治区域为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被录取为定向就业, 考生应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 定向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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