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一)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进入复试名单及复试分数线可以到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不接受调剂考生复试。
(二)达到我校分数线的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名单可以到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
所有参与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专业 | 拟招人数(普通计划,已扣除推免人数) | 总分 | 单科 | 复试比例 |
法学 | 41 | 不低于348 | 执行2024年A区“国家线”基本要求 | 1:1.2 |
法律(法学) | 96 | 不低于354 | 1:1.2 | |
法律(非法学) | 109 | 不低于340 | 1:1.2 |
注:各专业最终的拟录取人数以研招办实际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报考资格审查
(一)复试前的审查项目
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表现的鉴定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我院无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参见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不允许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核及材料留存
考生学历类别 | 重点查验 | 学院留存材料 | ||
已获得本科学历考生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即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A4竖版单页样式)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 初试准考证、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学历(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在校生)认证材料 | 毕业证书复印、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即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A4竖版单页样式)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
身份证件复印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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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 | 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
注:①《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
③下载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字并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
(三)协议书邮寄。普通计划硕士定向考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等纸质原件须在拟录取后邮寄至招生学院(地址附后,仅接收EMS邮寄,不接收其他邮寄方式,请留存好邮寄凭证,材料若丢失责任自负)。
(四)资格材料提交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已经开通下载)
(3)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1份)
A.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5)《入伍批准书》(即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A4竖版单页样式)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6)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7)本科成绩单复印件(2份)
(8)个人简历(1页)(1份)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综合面试+专业笔试(均为百分制)
(二)专业笔试: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百分制。
(三)综合面试:
(1)面试环节及内容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考核和外国语考核。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流程
①每位考生时间为20分钟。复试秘书负责计时,时间一到面试即刻停止。
②考生进入考场后抽签回答问题,回答结束后请说“回答完毕”。
(四)法学硕士复试内容
按照一级学科招生,不再区分具体专业,复试也按一级学科进行。建议考生从刑法、民法、诉讼法、法理、法史和宪法六个方向准备复试。
(五)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复试内容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建议考生从刑法、民法、法理、法史和宪法五个方向准备复试。
五、复试环节有关要求
(一)复试过程录音、录像
各专业复试全过程均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
(二)最终成绩的要求及计算
1.对成绩的要求。
考生(含专项计划考生)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及最终成绩(百分制)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②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③专业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④最终成绩不低于60分。
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
2.最终成绩的计算。
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
3.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我院复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误后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复试安排
1.现场报到和资格审核时间(3月27日)
专业名称 | 地点 | 时间 |
法学硕士 (含骨干生) | 北智楼610会议室 | 3月27日上午9:00-11:30 |
法律(法学) (含骨干生) | 北智楼618会议室 | 3月27日上午9:00-11:30 |
法律(非法学) (含骨干生) | 北智楼618会议室 | 3月27日上午9:00-11:30 |
2.专业笔试时间、地点(3月28日)
专业名称 | 笔试地点 | 笔试时间 |
法学硕士 (含骨干生) | 文华楼东区103 | 3月28日下午 14:00-17:00 |
法律(法学)1组 (含骨干生) | 文华楼东区203 | |
法律(法学)2组 (含骨干生) | 文华楼东区204 | |
法律(非法学)1组 (含骨干生) | 文华楼东区304 | |
法律(非法学)2组 (含骨干生) | 文华楼东区404 |
备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备查。
3.综合面试时间、地点(3月29日-3月31日)
专业名称 | 面试地点 | 面试时间 | 候考室 |
法学硕士1组 (含骨干生) | 北智楼618 | 3月29日(周五) 08:00-12:00;13:30-18:00 | 北智楼610 |
法学硕士2组 (含骨干生) | 北智楼701 | 3月29日(周五) 08:00-12:00;13:30-18:00 | 北智楼708 |
法律硕士(法学)1组 (含骨干生) | 文华楼西区601 | 3月30日(周六)08:00-12:00;13:00-17:30; 18:30-22:00 | 文华楼西区602 |
法律硕士(法学)2组 (含骨干生) | 文华楼西区603 | 3月30日(周六)08:00-12:00;13:00-17:30; 18:30-22:00 | 文华楼西区604 |
法律硕士(法学)3组 (含骨干生) | 文华楼西区503 | 3月30日(周六)08:00-12:00;13:00-17:30; 18:30-22:00 | 文华楼西区504 |
法律硕士(法学)4组 (含骨干生) | 北智楼618室 | 3月30日(周六)08:00-12:00;13:00-17:30; 18:30-22:00 | 北智楼610室 |
法律硕士(非法学)1组 (含骨干生) | 文华楼西区601 | 3月31日(周日)08:00-12:00;13:00-17:30; 18:30-22:00 | 文华楼西区602 |
法律硕士(非法学)2组 (含骨干生) | 文华楼西区603 | 3月31日(周日)08:00-12:00;13:00-17:30; 18:30-22:00 | 文华楼西区604 |
法律硕士(非法学)3组 (含骨干生) | 文华楼西区503 | 3月31日(周日)08:00-12:00;13:00-17:30; 18:30-22:00 | 文华楼西区504 |
法律硕士(非法学)4组 (含骨干生) | 北智楼618室 | 3月31日(周日)08:00-12:00;13:00-17:30; 18:30-22:00 | 北智楼610室 |
备注:外语测试在专业面试中考察,在面试成绩中占比为10%。
七、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一)对违法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二)录取工作要求
1.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最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于调剂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的优先级高于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拟招生指标在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
2.同一专业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6.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录取。
8.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
八、复议、监督与责任追究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我院接受考生申诉的电子邮箱为faxueyuan2661@126.com。
(二)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责任追究
(1)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事宜
(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在复试时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考生登陆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完成缴纳复试费,并截图保存好缴费相关凭证。
(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四)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五)单独考试和专项计划考生的报到、复试与各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同时报到、同时复试,如学校另有安排,依学校方案执行。
(六)我校2024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
(七)资格审核留存材料原件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614),010-68932661。
(八)参加复试的考生刷身份证即可入校。
(九)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 话:010-68932661
复试事项公布网站:
https://law.muc.edu.cn(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官网)
http://grs.muc.edu.cn(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614)
邮政编码:100081
(十)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对本方案的规定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研究生院招生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