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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公告

2024考研复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确保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 正、公开,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办法及程序 (一)考生考前准备 1.资格审查。 3 月 27 日 10:00-19:30 之间,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 将以下材料交到博远楼 430 办公室,过时不提交视为自动放 弃复试面试: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 (2)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需注册至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入学 时交验毕业证书)或在读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 (4)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公章) 材料 1-4 进行资格审查时使用,出示原件后即可拿回。 (5)个人简历; (6)本科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四、六级成绩,雅 思或托福成绩,国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等); (8)获奖、学术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材料 5-8 均为复印件,各准备 5 份。每份需按照 5-8 的 顺序排好。所有复印件均不退回。 2.缴纳复试费。考生须在资格审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 (见下)缴纳复试费,复试费 100 元/人。请考生在付款页面 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编号、学院和专业等信息。学校 为全体考生开具正式收费票据,入学报到后可到学校财务处 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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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总体安排 1.财政税务学院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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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分组安排以考试当天在教室门口张贴为准。 2.复试比例。我院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最高比例约 120%。 3.复试考核方式。复试以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 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为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 (2)面试。由不少于 5 名复试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 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 20 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外国 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养考核三 个部分。 ①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 ②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每名考生随机抽取 1 套试卷作 答,试卷实行 2+2 模式,即包括 2 道基础知识题和 2 道开放 性能力测试题。考生回答后,该套试卷即作废,不重复使用。 ③ 综合素养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学习经历、本 科专业、学习成绩、本科论文、报考志向等内容进行评定; 面试专家通过提问对考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 面进行考察;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 4 信进行评判。 4.成绩评定原则。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其中专业课笔试 占 50 分(卷面分 100 分),面试占 50 分,其中外语听力、 口语占 10 分,专业素质与能力 30 分,综合素养 10 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必 要时会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 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 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核其政 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 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相关材料须在 6 月 30 日之前提交学院。) 

三、总成绩评定和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评定 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由高至低排序 作为拟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平均分(折合为百分 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权重 70%, 复试权重 30%。例如: 500 分满分,初试成绩 360 分,复试成绩 80 分。 总成绩=360/5*0.7+80*0.3=74.4 分 (二)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依据。 5 2.考生的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 分均相同时,按复试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 次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入校时可以提前下载并填写《2024 年首都经济 贸 易 大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登 记 表 》 , 详见: https://yjs.cueb.edu.cn/zsks/zsdt/018090b371664300a 491cc0ae59c026b.htm。携带此表入校时无需在校门用身份 证登记。 2. 体检。按照规定,我校 2024 年招生体检工作在入学 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安 排另行通知。 3. 请考生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 短信等),以便接收复试的相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 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4. 学院按照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完成考生的复试后,形 成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 交研招办。所有录取通知均由我校研究生院发出,请以我 6 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正式通知为准。 5. 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4 年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工 作 办 法 》 进 行 , 请 详 细 阅 读 ( https://yjs.cueb.edu.cn/zsks/zsdt/2e2c25231ec94b5 a892d718d244d673f.htm)。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 组研究确定。 7. 我院研招联系人及受理考生投诉、举报电话:010- 83952254,13240081046;邮箱为: yzcshxy@cueb.edu.cn。 联系人:宋老师。 财政税务学院 202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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