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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阿拉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顺利、高效地完成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2023年3月25日;方式:学院官方网站主页:https://arab.bfsu.edu.cn/。

2.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9日12:00-13:00

2)资格审查地点:阿语楼311,咨询电话88816752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

非应届考生:

①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需出具此证明;

②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③递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查验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资格审查前,通过线上场缴纳复试费 100 元,详见后续通知。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录取办法

1.本单位考生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考生生源质量、初试成绩等,研究生院制定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具体要求见《2024 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

考生自行对照分数线,达到相应要求、并在我院公布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我院于3月25日前公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准考考生名单。

2.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复试考核方式包含以下内容:

1)面试

2)面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13:30-18:00

3)面试地点: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专业面试:阿语楼405

阿拉伯语翻译专业面试:阿语楼402

请考生提前30分钟至阿语楼409签到备考,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3.复试考核方式:我院复试无笔试环节,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随面试一同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所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后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效,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5.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本学院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符合教育部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按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本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向研招办提出申请,核实后执行本政策。相关证明材料需在3月25日12:00前以JPG图片或PDF文档格式发送邮件至邮箱(bwyzb@bf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加分考生原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分数基本要求、按政策获得加分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不影响既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6.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折算办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名额单列计算,不与专项计划外的考生排序。

(4)如果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7.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https://arab.bfsu.edu.cn/

8.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和调剂复试办法:我院不接受调剂。

9. 为保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

北京外国语大学阿拉伯学院招生办公室:010-88816328;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阿拉伯学院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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