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一、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3月24日,14:00-17:00
报到地点:北京校区海淀园化学楼123办公室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笔试时间 | 面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 3月25日,上午9:00-11:00 | 3月26日 | 详情请见 化学楼123室外 公示栏 |
070300化学 |
二、复试准备
1.考生须在3月22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网址https://yz2024.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5)考生认为可证明自己在校期间的科研、学习、活动等能力的个人简历等材料。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统考招生计划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 招生1人 |
070300化学-01无机化学 | 招生63人 |
070300化学-02分析化学 | |
070300化学-03有机化学 | |
070300化学-04物理化学 | |
070300化学-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
070300化学-06药物化学与分子工程 | |
070300化学-07物理化学(珠海) | 招生2人 |
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四、复试要求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 | |
内容 | 内容说明 | |
所有专业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 | 笔试 (满分100分) | 大学化学实验的基本原理与基础知识,包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四个部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
面试-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80分) |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 |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20分) | 结合专业外语进行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满分10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80分)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20分)。
复试满分值为300分,18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为复试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化学专业,01无机化学方向、02分析化学方向、03有机化学方向、04物理化学、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6药物化学与分子工程六个方向一起排序;07物理化学(珠海)方向单独排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其他说明:由于070300化学专业07物理化学(珠海)方向上线人数不足,所有获得070300化学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一志愿面试结束后,于2024年3月26日18:00前,向学院递交二次意向方向申请书(亲笔签字),提交方式为:将纸质版二次意向方向申请书提交到北京师范大学化学楼123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电子版(PDF文件)发送到tangquan@bnu.edu.cn。邮件标题为:2024二次意向方向申请书+姓名。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二次意向方向。学院审核通过后,按照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相关方向剩余计划,根据二次意向考生总成绩单独排序录取,其中二次意向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一志愿复试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