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地点 | 内容 |
4月1日 8:30-10:30 | 渔阳置业大厦B401教室 | 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查 |
4月1日13:30-17:30 | 渔阳置业大厦B座4层实训室 | 临床技能考核(仅专业学位考生) |
4月1日 13:30-17:30 | 渔阳置业大厦B401教室 | 材料评价与素质审查 |
4月2日 9:00-11:00 | 和平街校区教学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专业课笔试 |
4月2日-6日 | 具体地点待定 | 专业组面试 |
4月6日前 | 公布导师可选名单 | 选导师、填写导师确认表 |
2.各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材料评价、综合面试)的组织形式及评价方式、所占比例、内容及流程、评价标准等。
2.1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现场检查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1)准考证;
2)本科学历证书(往届生提交);
3)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
4)学生证(应届生提交);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6)本科阶段成绩单(须有红章);
7)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有红章);
8)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9)复试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10)复试通知书。
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5月15日)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2.2中西医结合临床考生填报专业方向
根据专业方向(内科、外科、妇科),结合本人志愿,考生填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请考生务必于3月30日14:00前将志愿信息发送至bzysyyjs@126.com,邮件命名为“中西医结合临床报志愿-姓名-考生编号”;务必注明“是否接受调剂到中西医结合临床其他方向”,逾期未交者视为服从调剂。
我院根据第一志愿安排复试方向,如果报考人数超过拟复试人数,按总分高低排序,超出人员按第二志愿安排复试方向。所安排复试专业方向与考生第一志愿方向不符,我们会及时电话告知。如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学院会安排进行专业内调剂。
2.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材料评价、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临床技能考核(仅专业学位考生))。
2.3.1专业课笔试。
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在和平街校区线下进行,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考试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
2.3.2材料评价与素质审核
材料评价包括综合素质材料评价及学术能力材料评价,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10%。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3分钟。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2)身心健康情况;(3)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实践经历。
考生需4月1日现场提交以下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1)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
2)社会实践证明;
3)获奖证明。
学术能力评价包括:(1)既往学业及一贯表现评价;(2)科研能力评价;(3)实践操作技能评价。考生需4月1日现场提交以下学术能力评价材料:
1)本科毕业论文;
2)本科期间成绩单;
3)科研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与六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5)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临床跟诊或实习经历证明(应届生,须本科学校盖章)或工作单位参与临床工作证明(往届生,须工作单位盖章)。
2.3.3综合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及外语听说能力。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侧重专业知识基础、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考察,专业面试占50%,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17分钟。专业学位类型研究生侧重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职业素质及实践能力的考核;专业面试占40%,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临床技能考核占10%,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8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4总成绩计算办法。
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40%+材料评价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50%。
2.5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照政治、外语、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及各地区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办理,加分项目不累计。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5)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不合格不能录取。
6)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7)对于申诉的考生,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
3.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公示地点:医院综合楼公告栏
4.考生咨询、申诉及监督的渠道,对遗留问题处理等。
医院招生办公室:010-84982669;
医院纪检办公室:010-84985931;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4286502。
复试考生对于复试有异议者,可以向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我院申诉受理电话:010-84982669。
考生请扫码加入微信群:(入群后请实名为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