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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北京农学院2024年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2024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要求,现制定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采取差额复试。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总数按招生规模不低于120%。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第一志愿优先,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学术型及专业学位考生:执行全国 A 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202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一志愿、调剂考生分批、分组进行。调剂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参加统一调剂,收到我院参加调剂复试的通知,初试分数必须到达第一志愿所报考专业的国家线,同时满足A类线。优先考虑报考同类、同专业考生,择优通知参加研究生复试。

3.严肃考风考纪。参加复试的考生要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考生必须在学院统一安排下参加现场复试,对于不服从安排,不按复试规则执行,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考生复试时间及安排(第一志愿上线)

兽医学/兽医:2024年3月31日上午8:00—13:00,分组进行面试(具体分组在复试前通知各位考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以及专业技能综合考核三个方面。

畜牧学/畜牧:2024年3月31日下午13:00—17:00,分组进行复试(具体分组在复试前通知各位考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以及专业技能综合考核三个方面。

2.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在复试完成后2天内完成加试科目考试。

3.调剂复试相关工作,2024年4月8日调剂系统开通,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复试主要流程

1.通知考生: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复试名单。同时学院在复试前发短信通知考生,考生收到信息后,需及时回复“某某收到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某某收到复试通知,不参加复试”;没有回复的同学通过电话再次确认。

2.资格审查

(1)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应届生包含按期毕业、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非应届生包含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2)验证学籍(学历)。请考生务必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籍(学历)信息并提交截图并打印,学院进行验证。中国研招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后台也有考生学籍学历验证名单,可供参考。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4月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留取考生相应证件复印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学历(学籍)审核注意事项请见附件4)

(3)填报复试表。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2024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附件5)。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4)其他材料。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学校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心理测试

测试时间于面试开始前1-2天统一进行,学院提前建立微信工作群,通知并确保考生了解心理测试流程,要求学生统一进行现场测评,进行身份核验后,在规定时间完成。正式开始心理测试,测评老师会将测试二维码转发至微信群。建议用手机识别,识别后开始答题。心理测试为在线测试,考生完成答卷并提交后,后台自行评估。

4.参加复试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全程录音录像。本次复试工作不安排笔试环节。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170分。对同等学力考生所加试科目的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具体复试内容会做详细解答,并且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5.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在学校校医院完成,第一志愿体检时间2024年4月1日和2024年4月2日早晨8:30-11:00,请参加复试的同学提前到动科楼307室领取体检表,需要空腹,体检费100元,费用自理;调剂考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考生也可提供1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我校要求的体检项目,和参加本校体检同等有效。

五、复试具体内容

1.复试

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术道德品质、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四个部分。专业知识考核70分,英语听说能力考核50分,实践(实验)能力考核50分,共计170分。

(1)专业知识考核:考核内容应量化,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面试过程由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过程中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考生作答记录及现场录音须保留备查。每名考生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英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每名考生接受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4分钟。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按照报考方向进行考核,满分50分,考核内容包括实验和操作技能掌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情况。该项考核采用随机抽题方式,考生现场作答或实际操作。

2.同等学力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需要进行加试,具体时间于参加复试后1-2天内完成。需要加试考生由学院单独通知。同等学力加试同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现场需核验学生身份,不得携带书籍、电子设备等与考试相关材料,统一发放试题进行笔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全程录音、录像,有监考老师负责监督。

(2)加试科目兽医学为《动物组织学》和《动物病理学》,兽医为《动物组织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畜牧学为《动物遗传育种学》和《动物营养学》,畜牧为《动物遗传育种学》和《动物营养学》。

六、录取标准

1.录取依据。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以综评成绩作为考生录取依据,综评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

2.综评成绩。综评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各为60%和40%,计算公式如下:

综评成绩(百分制并取两位小数)=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权重比例+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权重比例

3.公示。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北京农学院研招办在网上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具体以北京农学院研招办规定为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4.加分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严格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加分名单”为准。

5.其他事项。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事项

1.保密事项。复试小组成员以及考生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拍照录音录像或者截屏,不得将复试试题以及考试过程泄露,如有违反将向相关人员追责,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成绩。

2.监督与复议。以《2024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3.其他及未尽事项。以《2024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4.动科学院研究生招生接待咨询电话010-80791788。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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