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 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教育部关于 印发<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 号)、《关于 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和《北京市 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 4 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特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 拔的原则,制定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 前提,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切实做好 2024 年研究生 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廖小军 副组长: 朱鸿亮 组员: 殷丽君 尹淑涛 宋弋 游义琳 赵广华 沈群 (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宋岳镇 组员:周晓璇 (三)招生秘书小组 组长:李文 组员:何靖、王晓东 (四) 招生复试小组 学院以系或学科为单位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确 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方式、考查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确认 根据学校要求,通过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k.cau.edu.cn) 提交相关材料,重点审查核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 准考证等,同时系统中提交亲笔签字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入学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 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 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形式: 凡达到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数线要求的考生,须进入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https://yzk.cau.edu.cn)点击“确认参加复试”按钮,并根据学院和系统要求,完成 资格审核材料的系统提交、《食品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审信息征集》(二维码请 见附件)、复试费缴纳等操作。逾期未进行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以上材料提 交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 24 日 24:00。 加入沟通群组:请注意按照报考的类型进群,分为学术群、食品工程群、农业硕士群, 申请入群请注明“学院 ID+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加入 QQ 群。进群后 请修改备注,格式“学院 ID+姓名”。(学院 ID 请见复试名单公示) “2024 中农食品硕士复试群【学硕】”QQ 群,群号:538122330 “2024 中农食品硕士复试群【工程】”QQ 群,群号:606516288 “2024 中农食品硕士复试群【农业】”QQ 群,群号:204024300 (二)复试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 函》(京发改[2012]1358 号),考生须缴纳 100 元复试费。 复试费统一在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k.cau.edu.cn)中收取。 (三)复试时间安排(相关具体安排请参见附件一) 线下复试工作将在 2024 年 3 月 27 日-29 日完成,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中国农业大 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四)基本要求 考生请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 2024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要求,并按照要 求执行。特别提醒:考核期间考生不得录制与考核相关的任何视频和音频等,在本专业复 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一经发现违规情况,将取消 复试资格。
三、复试考核内容及成绩构成 复试为差额复试,所有考生必须全程参与各项复试环节,否则成绩无效。综合成绩由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 50%,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 (一)复试项目及成绩构成 (1)专业笔试 根据我院专业特点,专业考题形式为“八选四”作答,每题 15 分,小计 60 分;专业英 语翻译采用考题“四选二”的形式,每题 20 分,小计 40 分,合计 100 分。 (2)实验技能测试 化学实验、微生物实验,总分合计 200 分。 (3)综合面试 学院以系为单位划分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低于五人,其中组长一人,另设 置招生秘书一人,负责考场记录,材料整理,考场安排等工作,综合面试总分合计 150 分。 严禁考生私自更改面试地点。 (4)英语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测试,合计 50 分。 (二)复试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 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 (3)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 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 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 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一般重点考查学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 四、成绩汇总 各项考试成绩汇总到秘书组,由秘书组按各项所占权重汇总成绩,最终由学院公示成 绩排名和拟录取结果。
五、录取 (一)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需达到 60 分及格线才有录取资格,不 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同一招生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根据招生指标确定入围资格,入围考生与导 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如无导师接收自动取消录取资格。国家专项(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出现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学院可按总成绩由 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 (三)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 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 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联系方式 食品学院研究生教务科: 010-62737958 邮箱:liwen211@cau.edu.cn
七、监督 整个复试过程,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将现场巡视监督,研究生院督导专家小组、 学校纪委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组将现场督察。 食品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737958; 学校纪委电话 010-62736994;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电话 010-62732880;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 010-82837456。
八、其他 (一)整个复试过程请牢记个人学院 ID,以便进行后续材料整理以及归档; (二)复试期间暂不要求体检; (三)考生可凭借准备整和身份证进出校门; (四)如遇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并公 布; (五)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细则的解释权和未预见情况的处理权。 中国农业大学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2024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