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经济管理学院特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坚持科学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切实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司伟(组长)、尹金辉、冯开文、李春顶、吕建军、赵启然、何婧、郑忠良、朱葛军、陈琰(秘书)
复试专家小组:学院各专业根据学科特点,成立以骨干教师为主的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
二、招生规定
(一)复试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水平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
3、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外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查学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
(二)复试项目及成绩构成
所有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须全程参加复试,否则成绩无效。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1、学术型硕士,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构成如下:
---- 综合能力笔试:满分20分(闭卷,90分钟),主要考察英语水平和逻辑思维能力。
----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分。
---- 专业面试: 满分70分,主要考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及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得被复试专业拟录取。
2、金融硕士,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构成如下:
---- 综合能力笔试:满分20分(闭卷,90分钟),主要考察英语水平和逻辑思维能力。
----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分。
---- 专业面试: 满分70分,主要考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及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得被复试专业拟录取。
3、会计硕士,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构成如下:
---- 专业能力笔试:满分20分(闭卷,90分钟),主要考察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含中级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学等)专业课内容。
---- 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0分(闭卷,45分钟)。
----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分。
---- 专业面试:满分60分,主要考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及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得被复试专业拟录取。
(三)调剂
经济管理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四)录取原则与办法
1、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需达到60分及格线才有录取资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按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分组面试,按综合成绩排名。专业面试结束一天内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根据招生指标确定入围资格。国家专项(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出现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学院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
3、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经复试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尽快前往学院220室领取《导师接收意向表》并于4月8日下午15:00前交回。注意:导师与拟招收考生须在意向表上签字,否则拟录取无效。导师签字确认同意拟录取后,考生不得再更换导师。
4、招生导师按招生信息公布的专业招生。招生指标与导师一一对应,若导师在学科组复试之后未招生,学院收回其招生指标。
5、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资信息确认及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要求,凡达到报考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数线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k.cau.edu.cn)点击“确认参加复试”按钮,提交复试审查材料并缴纳复试费。上述操作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16:00,逾期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学院重点审查核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准考证等,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入学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注意:上线考生请尽快加入“CEM统招硕士2024” QQ群,群号528240253,申请入群注明“学院ID+姓名”。
(二)复试费用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统一在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k.cau.edu.cn)中收取。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三)复试日程
线下复试工作将在2024年3月26日至3月28日开展,考场均设在中国农业大学(东区)经济管理学院行政楼内,具体安排如下:
1、 资格审核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研招网下载)、本科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校验学生证)原件进行核验。提交上述资审材料复印件,以及亲笔签名确认的(
附件. 中国农业大学2024 年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存档。
考生类型 | 日期 | 时间 | 审核地点 |
学术型硕士 | 3月26日 | 9:00-11:30 | 109室 |
金融(专硕)、会计(专硕) | 3月27日 | 9:00-11:30 | 109室 |
2、笔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自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
考生分组 | 日期 | 时间 | 考察内容 | 考场地点 |
学术型硕士 | 3月26日 | 12:30-14:00 | 综合能力 | 109室 |
金融(专硕) | 3月27日 | 12:30-14:00 | 综合能力 | 105室 |
会计(专硕) | 12:30-14:00 | 专业能力 | 109室 | |
14:15-15:00 | 政治理论 |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提前到达109室候考。测试采取考官和考生2对2的互动形式,考生根据抽签顺序2人一组进场,现场抽题并进行回答。每组考生的测试时间为5-7分钟。
考生分组 | 日期 | 时间 | 考场地点 | 备注 |
学术型硕士 | 3月26日 | 14:30-17:00 | 116室 | 组内顺序随机抽签确定,考生需密切关注QQ群通知。 |
金融(专硕) | 3月27日 | 14:30-15:20 | ||
会计(专硕) | 3月27日 | 15:20-17:30 |
4、专业面试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到达109室候考。入场后考生根据秘书指令进行抽题作答,再回答现场考官的提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学科(专业)分组 | 日期 | 开始时间 | 面试考场 | 备注 |
农业经济管理 | 3月27日 | 08:40 | 211室 | 组内顺序随机抽签确定,考生需密切关注QQ群通知。 |
应用经济学 | 3月27日 | 08:40 | 208室 | |
工商管理学 | 3月27日 | 14:00 | 208室 | |
金融(专硕) | 3月28日 | 14:00 | 211室 | |
会计(专硕) | 3月28日 | 08:40 | 212室 |
(四)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请详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要求,并按照要求执行。特别提醒:考核期间考生不得录制与考核相关的任何视频和音频等,在本专业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一经发现违规情况,将取消复试资格。其它注意事项如下:
1、听从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安排和引导,不得擅自前往考核地点;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一经发现违规将取消复试资格;
3、提前15分钟到达候考场地点;
4、整个复试过程,避免提及预报导师信息;
5、关注学院官网、“CEM统招硕士2024”QQ群通知,保持通讯畅通。
四、监督检查
整个复试过程,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将现场巡视监督,研究生院督导专家小组、学校纪委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组将现场督察。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010-62738510;
学校纪委电话010-62736994;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电话010-62732880;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五、其他
复试期间暂不要求体检;
如遇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并公布;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细则的解释权和未预见情况的处理权。
学院联系方式:010-62738510,cheny@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