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方案适用于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请及时关注我院近期公布的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7日,调剂考生复试暂定4月上旬。
复试地点:北京建筑大学西城校区教4楼、建筑馆(原图书馆)。
★考生须提前一天13:00-21:00前往教4楼门前查看复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需刷身份证步行出入校,不支持车行出入校。
二、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 | 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
081300建筑学 | 308 | 37 | 37 | 80 | 90 |
085100 建筑(专业学位) | 317 | 37 | 37 | 80 | 90 |
0813J1建筑遗产保护 | 319 | 37 | 37 | 100 | 80 |
083300 城乡规划学 | 289 | 37 | 37 | 70 | 90 |
085300 城乡规划(专业学位) | 308 | 37 | 37 | 70 | 90 |
086200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 273 | 37 | 37 | 80 | 80 |
140300 设计学 | 342 | 39 | 39 | 90 | 90 |
0813J1建筑遗产保护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319 | 37 | 37 | 100 | 80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分数线同各学科分数线 |
满足我院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序进入复试。
三、2024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类 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名额(人) |
学术硕士 | 0813J1 | 建筑遗产保护 | 25 |
081300 | 建筑学 | 12 |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25 | |
140300 | 设计学 | 12 | |
专业硕士 | 085100 | 建筑(专业学位) | 100 |
085300 | 城乡规划(专业学位) | 22 | |
086200 |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 30 |
注:上述招生计划含已接收的推免研究生。
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具体生源情况和招收录取情况调整。
四、考生资格审核
1.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按照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程序,缴纳复试费并提交材料。学院对所有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参加复试。
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的“上传材料”通道提交以下材料:
①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② 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
③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
④ 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⑤ 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登记表(仅专项计划考生上传);
学信网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下午5:00前。
★ 注意:
复试当天须携带(1)身份证原件(2)初试准考证纸质版(3)政审表原件。
复试当天建议携带纸质个人简历(A4,不少于5份)、作品集(图幅不限,不少于2本)或其他能够证明学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政审表如复试当天无法提供,须在2024年4月19日前将盖章的原件邮寄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未寄达的考生则不列入拟录取名单。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唐老师,电话:010-68322333。
2.违规处理
★个人设计作品集如存在抄袭或作假,则直接取消复试成绩。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费用
复试费标准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3)为人民币100元/人。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六、复试科目
科目 | 满分 | 权重 | 时间 | 地点 |
中文面试 | 100分 | 80% | 约15分钟 | 3月26日13:00-21:00西城校区教4楼前公示 |
英文口试 | 100分 | 20% | 约5分钟 |
一志愿考生复试科目
七、复试比例
一志愿考生各学科复试比例原则上在120%至150%之间。
八、总成绩评定和录取
1.考生初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50%,复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50%,两者成绩合计为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得分不足60分),不予录取。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者录取资格的考生,复试或录取资格顺延。
九、调剂须知
学院将于近期在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官网主页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缺额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及时公布。
调剂的具体要求信息详见后续发布的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
十一、查询事项
进入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通过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网站的研究生教育模块-招生工作公布(http://jzxy.bucea.edu.cn/yjsjx/zsgz/index.htm),考生自主查询。
十二、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
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8322333
受理投诉和举报部门电话:010-6120909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三、附件:2024年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补充说明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