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订出版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一)确保公平性。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风险可控,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确保科学性。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为出版学院全体专家中随机抽取产生,并在学院领导班子及二级学院纪检委员的监督下进行抽取组成。依据学校计划复试比例,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三)确保安全性。加强领导,成立出版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二、复试组织工作
(一)复试方式
新闻传播学专业(050300)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出版专业(055300)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根据学校总体复试工作安排:
1.3月27日14点至16点,学校统一安排出版专业(055300)复试笔试工作。
2.出版学院定于3月28日至29日进行面试工作。
(三)复试程序
1.考生线上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资格审核合格后进入复试准备。考生需提交《复试考生承诺书》。
2.按各学科复试要求,分别进行复试笔试与面试环节。
3.笔试结束后,按照时间安排进行面试。
4.复试小组宣布考试结束。
(四)复试内容。
出版专业(055300)采取线下复试形式,包括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口语测试三部分。新闻传播学专业(050300)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1.英语口语测试,对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进行考核;
2.综合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核。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同时注意考查考生本科阶段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经历;
3.面试教师参照考生面试时的表现,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包括: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和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学校)确认盖章的政审表等方式。
(五)复试成绩构成与权重
现场复试包括专业笔试、 面试、英语口语测试三部分,专业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英语口语测试占20%。
网络远程复试将专业笔试考核内容融入到面试考核中,包括面试、英语口语测试两大部分,面试成绩占80%,英语口语测试占20%。
(六)复试基本要求和应急预案
参加复试的考生严格遵守复试基本要求和规定,认真详细了解流程和应急预案的处理方式方法,具体参见《北京印刷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发布的相关通知。
1.面试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北京印刷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告知书》,签订《北京印刷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
2.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按照相关规定学院将对面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
4.禁止考生对面试过程进行录像,禁止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
5.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录取工作
(一)综合成绩计算
参见《北京印刷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中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3.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2门课程,总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形式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7.泄露复试相关内容的考生以及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入学后选择导师时,如某学科某个研究方向导师名额已满,需调剂到该学科其他研究方向导师名下。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制定体检要求。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6.新生报到三个月内,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拟录取名单和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在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达到学校录取标准,体检、政审合格并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后,方可获得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四、信息公开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具体公布地址见学院网站(https://chuban.bigc.edu.cn/)。咨询电话:18801176323(王老师)。
五、投诉和监督
1.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或监察处实名反映。
2.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人巡视复试现场。
3.保证投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期间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受理投诉,投诉电话:60261016(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出版学院研究生复试专用监督电话:60261678。
学院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出版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北京印刷学院出版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