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方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及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文法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我院2024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二、我院第一志愿考生进入相应学科(专业)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三、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四、复试时间安排1.拟于2024年3月28日前完成硕士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外国语言文学:2024年3月28日法学、法律(法学)、法学(非法学):2024年3月28日2.2024年4月19日前完成硕士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专业调剂考生复试原则上定于4月上旬或中旬举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文法学院主页(http://wf.ncut.edu.cn/)通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平台发布的复试通知。
五、复试程序1.确定复试名单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2.学院在考生复试报到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发放
复试通知书。对于拟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在办理复试报到手续环节,应主动向相关学院提出声明,办理有关申请手续。考生按学院要求提供相应证件材料办理复试报到手续。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3.缴纳复试费。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100元/人。考生应于复试前,按学院通知支付复试费。未在规定时间支付复试费的,复试资格无效。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加试内容为两门本科阶段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通过分数为60.00分。5.考生按学院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6.复试结果于复试后及时通知考生。7.确定通过复试名单我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择优确定通过复试名单。
六、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上线生源情况,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七、复试考核方式、复试内容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复试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国语言学复试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专业口试。复试对考生的能力与知识进行有效考核,特别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各部分成绩均实行百分制。1.专业课笔试环节考核要求专业课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方式一律为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笔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参见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北方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和《北方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自命题科目参考书》。2.专业综合面试环节考核要求对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对考生进行综合全面考查。复试小组成员根据面试评分表独立给出成绩并签字确认,以小组平均分作为复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潜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口试环节考核要求学院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口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提交方式考生按复试学科(专业)通知,从文法学院主页或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电子版表格,以邮寄方式,将办理妥当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格纸质版2024年4月25日前提交至复试学科(专业)。注意: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是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口试成绩的加权和。加权权重:专业课笔试成绩权重为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权重为5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口试成绩权重为20%。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初试、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百分位)。初试成绩为考生原始初试成绩除以五所得商数(保留到百分位)。初试成绩权重为50%,复试成绩权重为50%。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十一、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我院一律不进行破格复试。
十二、普通计划调剂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专业相同相近具体要求如下:法学(学术学位)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代码为0301法学(学术学位);法律(法学)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为法律(法学)或专业代码为0301法学(学术学位);外国语言文学(学术学位)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代码为0502外国语言文学(学术学位)。4.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要求如下:法学(学术学位)、法律(法学)前两单元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外国语言文学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我院不接受第二单元统考科目为俄语、日语的考生申请调剂。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十三、“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十四、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调剂基本程序1.考生认真阅读我院调剂基本要求,登录"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2.学院遴选调剂考生、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学院同一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根据学科(专业)招生所需调剂的人数,专家组参考“调剂系统”申请调剂考生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学术要求因素,按比例遴选调剂考生。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按照第一志愿初试总分排序,分数高者优先进入复试。3.我院所有调剂信息一律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系统首次开通时间为2024年4月8日,具体日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首次关闭批次时间,请关注文法学院主页通知。4.学院及时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5.调剂复试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复试通知。6.考生按复试通知,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实际参加复试。7.学院及时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及时通知其他考生复试结果。8.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待录取通知;按照学院通知,办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事项。
十五、调剂志愿锁定时间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后,调剂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十六、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程序,复试比例,复试考核方式,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录取基本原则等要求执行本细则有关规定。
十七、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按批次分别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排序录取。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自行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或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的硕士生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十八、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及网址考生可于3月中下旬通过学院网站查询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4月上旬或中旬查询调剂复试考试名单;于4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t.edu.cn/)查询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九、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1653(学院办公室)010-88802182(法学)010-88802013(外国语言文学-英语)010-88802179(外国语言文学-日语)
12010-88801992(法律硕士)申诉电话:010-88803353
二十、本复试录取办法经文法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文法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2024年3月24日
相关连接
一、复试通知
1、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40325
2、文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首次开通、首次关闭及调剂余额信息20240407
3、文法学院 2024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学科(专业)咨询方式 20240407
二、复试名单
1、2024年法学硕士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20240325
2、2024年法律硕士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20240325
3、2024年外国语言文学硕士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20240325
4、2024年外国语言文学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20240408
5、2024年法学硕士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20240409
6、2024年法律(非法学)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20240409
7、2024年法律(法学)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20240409
三、相关表格下载
1、北方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四、复试结果
1、2024年外国语言文学硕士招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20230328
2、2024年法律(法学、非法学)硕士招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20230328
3、2024年法学硕士招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20230329
4、2024年外国语言文学硕士招生调剂考生复试结果 20230425
5、2024年法学硕士招生调剂考生复试结果 20230413
6、2024年法律(非法学)硕士招生调剂考生复试结果 20230413
7、2024年法律(法学)硕士招生调剂考生复试结果 2023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