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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公告

2024考研复试:北京科技大学工程技术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文件精神,工研院将继续秉持“按需招生、全 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 2024 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复试录取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公正、 规范透明,结合工研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复试的组织管理 (一)工研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工研院书记、院长担任,院班子成员、纪检委员、学科负责 人组成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张勇军 陈雨来 副组长:米振莉 成员:杨荃 邵健 彭笑艳 路新 刘建华 秘书:李佳欣 具体职责如下: 1、审定工研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应急工作预案。 2、遴选学科复试专家组成员,组织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3、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严肃考风考纪,做好工研院复试过程的 督导巡视工作。 4、审查复试录取结果,研究复试录取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复试录取 的公平、公开、公正。 5、及时妥善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考生对复试成绩 的复议申诉等,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6、对工研院的招生政策、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内容负责并解释。 (二)成立工研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分党委副书记、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教务员、 分党委秘书、辅导员等作为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米振莉 成员:彭笑艳 张勇军 杨荃 邵健 路新 刘建华 李佳欣 武冬海 周泓宇 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工研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 2、制定工研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核方式、形式、内容、选拔标 准和专家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 3、做好复试科目命题、试题试卷、评分标准、专家评分表等考核材 料的保密管理,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均应签订保密责任书。 4、组织对复试专家组成员及复试工作人员开展纪律和业务培训。 5、做好复试资格审查、名单公布、复试分组、考场安排、信息发布 通知等复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复试各个环节正常进行。 6、组织复试专家组开展复试工作,及时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并按应急工作预案和工研院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研究决策进行妥善处理。 7、做好复试结束后成绩统计、核对、上报、信息公开、调档和政审 等工作。 (三)成立工研院专家复试小组 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并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专家组 至少由 5 人组成,其中导师人数不少于 3 人,且至少 1 人须具备较强的 外语听说能力。组长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或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指定的副教 授及以上人员担任,另设秘书一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上线生源情况,工研院各专业实际招生 计划调整如下:

各专业招生计划后期如有调整,将在工研院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复试资格和条件 (一)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招生专业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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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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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独考试”考生复试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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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退役士兵计划”各专业初试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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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符合特殊政策加分考生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向校研招办提出加 分申请并提交材料进行资格核验,核验无误,初试成绩加分后达到专业 复试初试成绩要求的,可以参加复试。

(六)调剂要求及说明 (1)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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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拟参加复试人数以实际为准。 (2)我院将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系统”)上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以 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满足国家调剂基本条件和我院调剂专业报考条件 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关专业,每次只能申请我校一个专业调剂志愿。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调剂系统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 试。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 4 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予以确认,否 则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取消复试通知。 (3)复试结束后,我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 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 4 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予以确 认,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待录取资格,我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取消待录 取通知。 (4)参 加 调 剂 复 试 考 生 的 名 单 以 我 校 研 究 招 生 信 息 网 上 (http://yzxc.ustb.edu.cn/)上公布的为准。 (5)最终调剂工作以我院后续发布的《调剂工作方案》为准。

四、复试程序 (一)复试确认及缴费 复试前,一志愿考生需在 3 月 26 日 12:00 之前,调剂考生需 4 月 9 日 12:00 之 前 通 过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研 究 生 报 考 服 务 系 统 (https://yjsy.ustb.edu.cn/ksxt/logon)进行复试信息确认,并按提示缴纳 复试费。 (二)心理素质测评 根据我院工作安排,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均需进行心理素 质测评,测试网址为(http://xlzx.ustb.edu.cn/),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 复试总成绩。测试系统中,用户名为考生 15 位准考证号,密码为“Ustb” +考生 8 位生日数字+“*”(如 Ustb19990101*),输入后点击“登录”。进 入“我的测评”页面,逐一完成规定测试后,提交问卷,保存成功退出 即可。测试所需时间 15 分钟左右。一志愿考生测评截止时间:3 月 26 日 18:00。 注意:①每个量表完成后都应按照提示保存提交,每个量表仅一次 测试机会,请认真对待;②偶遇短时间内无法登录情况,可能是设备本 身原因或网络拥堵原因,请稍安勿躁,稍后尝试;③如果做某项测试过 程中出现死机等现象,请重新登录测试即可。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信息确认”时须按系统提示上传复试审核材料电子版 (仅支持上传 PDF 格式),上传的材料须真实、清楚。我院安排专人进 行网上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京科技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注 意事项》。 (四)复试安排 1、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登录系统下载复试通知单,采用线下复 试方式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复试通知书验证进入校园参加复试; 2、考生复试时携带纸质版《北京科技大学 2024 年研究生思想政治 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 盖印章,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复试前,考生应配合 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如身份核验存 疑,我院有权暂停该考生的复试资格,待身份确认后另行安排。 3、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报到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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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专业调剂考生复试方式、报到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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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到当天公布。 

五、复试科目及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面试、心 理健康与思想品德素质等。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 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 实守信等方面。 (二)专业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 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 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 可做 3 分钟左右的 PPT 自我介绍。 (三)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 发展潜力、创新潜质、科研能力,毕业论文,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 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 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 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外语水平考核 重点考查学生使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分设 英文自我介绍和问答环节。 六、复试成绩计算与录取 1、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3%,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67%。 初试总成绩满分 500 分的,复试总成绩满分 250 分,其中专业水平 (包括专业综合和专业素质)考核 100 分,综合素质考核 100 分,外国 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50 分。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特殊政策加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 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水平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或外语水平考核、或复试总成 绩低于满分的 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 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相同,则按 照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仍相 同的,按照初试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接收调剂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6、对调剂考生我院将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7、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接受其他单位待录取通知的复试合格考 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院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 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 8、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一般为复试后一周左右,复试成 绩公示时间不少于 3 日,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如有 变动,我院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9、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或使用虚假、无效(过期)身份信息 报考,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10、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上后续通知。 11、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 并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13、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应妥善解决因报考而与所在单位产生 的矛盾,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或无法办理新生报到手续的,责任由考 生本人承担。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 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徇私舞弊或 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 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学校和工研院成立督导巡视组,将对复试 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复议制。复试成绩公布后的 3 日内,考生可向工研院实名申 请成绩复议,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专业名称+申请复议,申请复议邮 箱:nercarxs@ustb.edu.cn,复议结果在 7 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 4. 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10-62332484,电子邮箱:yzb@ustb.edu.cn; 学校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10-62332229;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 82837456。 

八、违规违纪处理 1.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 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 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 门调查处理。 2. 依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 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九、体检 原则上安排入学时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 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 号)中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并负责解释。 

十、其他 1、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 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及犯 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2、报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昆仑路 12 号北京科技大学昌平 创新园区南楼 217。 乘坐昌 21 路(八家村)、345 路、878 路、昌 21 路、922 路、昌 22 路、昌 53 路到达小寨公交站后,步行至北京科技大学昌平创新园区西门。 乘地铁到达沙河站或高教园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到达北京科技大 学昌平创新园区西门。 3、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工程技术研究院 2024 年 3 月 24 日

140-2024年工程技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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