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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开展。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

3月29日 资格审查、专业知识笔试、外语听力测试。

3月30日-31日 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口语测试。

复试地点: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三、复试主要内容分数占比

(一)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分值占比20%,其中外语听力占比10%,口语测试占比10%。

(二)专业知识笔试,分值占比20%,测试时间2小时。

(三)综合能力面试,分值占比60%。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水平等。其中,综合素质包括人文素养方面的考察。

(四)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法律(非法学)),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考试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流程

复试环节包括考生身份确认、资格审查、流程说明、考核与评价、材料核对与记录复审等环节。

(一)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需按照要求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及内容包括:

统考考生:

(1)准考证。[提交复印件]

(2)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3)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所在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学生证应有注册章,学生证所有页面打印到同一页面上)]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提交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5)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学生手写签字]

同等学力考生:

除统考考生材料外还需提交:

(1)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复印件]

(2)国家承认大专毕业证(从获得大专毕业证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至少2年)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资格审核时核验原件和提交复印件。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详见后续通知)。

(二)复试流程说明

综合能力面试:1.考生进行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可以介绍个人基本情况、专业学习情况、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大赛及科研情况、社会实践或工作经历、今后目标志向等。无需PPT,考生可携带一页简历(A4纸)。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题并进行回答。

3.考生从人文素养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题并进行回答。

4.复试专家围绕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水平等进行提问。

外语口语测试:考生从外语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题并进行回答。复试专家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

五、调剂

1.我院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今年继续接收调剂,非全日制调剂即将启动预报名和复试,复试工作将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开展。详见学院后续通知。

2.计划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进行报名,系统将于4月8日开放,我院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录取标准与非全日制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相同。

3.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调剂复试分数线与该学科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其他调剂要求与校内要求相同。

4.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向校外申请调剂。

5.其他要求:

(1)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2)学院根据调剂办法的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调剂复试。

(3)申请调剂到我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复试合格的考生之后排序,依次录取。

六、录取

(一)分数计算

初试、复试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初试占50%,复试占50%,拟录取名单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50%。

(二)政审调档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进行。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报考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五)体检

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巡查

学院成立复试巡查组,对复试过程进行现场巡查,加强复试纪律要求,确保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10-81381009。

八、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按照“计划单列、二次报名、单独排队”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学院协同珠海校区组织合格生源二次报名以及复试录取等相关工作。具体招生学科、名额及报名方式详见学院官网通知《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关于202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十、附则

本方案由法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内容与教育部、北京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的最新文件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考生咨询电话: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娜老师:010-81381017转8000。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周老师:010-81381017转8002。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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