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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公告

2024考研复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安全第一;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坚持以人为本。

二、复试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解释学院硕士招生政策与要求,处理与协调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负责招生录取过程的纪律督查。工作小组根据每年学校的招生政策及要求负责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命题、面试等环节的相关工作。(一)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肖洪、梁茂成副组长:任伟成员(按姓氏拼音为序):李蒙、田俊武、胥国红、徐涛秘书:范卓怡(二)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组长:刘威成员(按姓氏拼音为序):邬丽、张曦

三、一志愿复试资格基本线及拟招生人数我院各专业复试资格线、拟招生人数及满足学院复试资格线名单,将在学校下达计划后,于3月25日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上的通知,及时查看满足我院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做好复试准备和安排。相关信息公布前,请考生自行决定是否提前做复试准备。满足我院复试资格线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复试及拟录取流程(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须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所有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材料”,邮件主题为:“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fls_zhaosheng@buaa.edu.cn。纸质版材料原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左侧用两颗订书钉装订成册),于3月29日报到时提交。未按时提交以下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复试资格无效。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内容及顺序如下: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封面”扫描件(见附件1)。2.一志愿复试通知书(下载地址: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xlss.htm,无须盖章)。3.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本人学生证);4.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2)。5.现实表现材料(见附件3)。6.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扫描件(见附件4)。7.应届考生还需提交:(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2)本人学生证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的扫描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8.往届考生还需提交:(1)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2)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对于暂时无法提供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考生,须提前提交个人情况说明,并作出符合复试要求的承诺,待复试结束后补交,未提交者录取资格无效。(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时间:3月29日下午14:00,现场报到时进行纸版材料资格审查。

2.复试缴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研究生复试费100元。招收2024年研究生复试费收费均采用线上缴费的方式。考生须通过登录学校财务处系统(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012学院统考复试费”项目,进入后输入学院设立的缴费码(012+身份证号后六位)进行缴费。请考生于3月30日上午8:30前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已支付复试费但未参加复试者,不退还复试费。(三)现场报到、复试形式及时间1.现场报到时间:3月29日下午14:00。报到地点:北航学院路校区主M401教室。现场报到环节须进行研究生复试基本情况问卷填报,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于3月29日下午14:00前到达报到教室。2.复试形式:综合面试(现场复试),分组及面试教室安排请见3月27日邮件通知。3.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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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综合面试签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如心楼806。5.综合面试说明: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上线生源数组织复试)。综合面试分为四个部分,复试满分为220分。其中,(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内容,该部分考核不计入总分,但作为面试之重要参考,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2)外语表达能力测试(66分);(3)专业知识考查(77分);(4)学术潜力考查(77分)。每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总计不少于20分钟。(四)拟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加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复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32分者,方有资格进入拟录取环节。2.根据各专业招生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拟录取。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复试成绩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拟录取。若有考生放弃或名额追加,将按以上顺序递补拟录取。

3.预计4月2日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http://fld.buaa.edu.cn)公布拟录取名单及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4.最终拟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发出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5.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1)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复试成绩满分的60%)。(2)对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确认自身健康状况不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及专业要求。(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4)未按时提交学校或学院所需的有关材料。(5)提供虚假信息。6.学院是否接收调剂,将于4月1日左右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发布,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

五、考试纪律1.考生应确保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及时准确。2.硕士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录取资格无效,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3.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说明1.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4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拟录取考生,若想保留入学资格,须复试拟录取时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去向。2.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考生可将申诉或投诉发送至fls_zhaosheng@buaa.edu.cn,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议。3.未尽事宜请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考生如有问题请与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31456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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