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24〕1号)、北京市(京招考委〔2024〕4号)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方案。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1.招生计划
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人数为5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44人,包含推免10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3人;哲学专业招收8人,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5人、科学技术哲学3人。招生人数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2.复试分数线
考生进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50分) 总 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 47 71 402
马克思主义哲学: 47 71 334
科学技术哲学: 47 71 337
二、复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复试流程的要求在我校招生系统中签署《复试诚信承诺书》、阅读《考场规则》、补全信息,点击“确认复试”,缴纳复试费。
复试时携带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及资格审核需要的材料按照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复试考生可凭借身份证和准考证从西门、南门、东门进入校园。具体安排如下:
1.心理测试:2024年3月27日下午14:00-15:00,主校区逸夫教学楼 YF604;
2.资格审查:2024年3月27日下午14:00-15:00,主校区逸夫教学楼 YF604;
3.专业笔试:2024年3月27日下午15:00-17:00,主校区逸夫教学楼 YF604;
4.外语能力测试:2024年3月28日上午8:00开始,向阳办公区2107;
5.马克思主义理论组面试:2024年3月28日上午8:00,下午14:00开始,向阳办公区2207;
6.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科学技术哲学组面试:2024年3月28日上午8:00开始,向阳办公区2108
三、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复试流程的要求在我校招生系统中签署《复试诚信承诺书》、阅读《考场规则》、补全信息,点击“确认复试”,缴纳复试费。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5、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
6、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退出现役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复试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为不低于120%,上线不足的专业除外。
五、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2.考核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1)专业课笔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
主要测试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理论联系实践,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一般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每生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
②综合能力面试
每生时间不超过15分钟。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复试成绩计算、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及格分为21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含50分外语听力口语部分以及150分综合能力部分)。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50分,总成绩满分850分。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我校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加强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复试结束后,我校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告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信息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或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十、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通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十一、考生查询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联系方式
考生查询拟录取名单时间:2024年4月1日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网址:http://mkszyxy.bjtu.edu.cn/)。
咨询及投诉电话:010-51683209 邮箱:rwxyts@126.com
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