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专业(研究方向/项目)考生入围复试分数线
招生专业 代码 | 专业/项目名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 1 | 业务课 2 |
020100 | 理论经济学 | 350 | 60 | 60 | 90 | 90 |
030200 | 政治学 | 394 | 60 | 60 | 90 | 90 |
030300 | 社会学 | 350 | 60 | 55 | 90 | 90 |
035200 | 社会工作 | 331 | 50 | 47 | 80 | 85 |
040200 | 心理学 | 375 | 60 | 60 | 180 | —— |
040300 | 体育学 | 315 | 55 | 60 | 180 | —— |
045200 | 体育/体育管理 | 358 | 60 | 60 | 180 | —— |
045400 | 应用心理 | 375 | 55 | 55 | 180 | ——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不含新疆 MPA 项目)、“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按照以上社科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 10 分,单科线不降。
2. 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
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按满分 1000 分计。
总成绩(满分 1000)= 初试成绩(满分 50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1.0+复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 ×4.0
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 60 分(满分 100)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均不予录取。
社科学院拟录取考生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社科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学 科专业类别进行名次排序,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总成 绩同分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初试科目 3 成绩、初试科目 4 成绩等从高到低排 序。
社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以上排序规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
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清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全英文双硕士项目(030200 政治学),按照社科 学院国际关系学系制定的项目招生办法录取,具体由培养项目根据双方学校协议
执行。
3. 组织形式:
社科学院复试均为现场方式组织。社科学院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环节,考
生均须到清华大学现场参加。
4. 缴纳复试费
考生须在参加社科学院资格审查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缴
纳 100 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5. 考生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社科学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审查时间:3 月 26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审查地点:明斋 126 室。
要求考生应在 3 月 25 日下午 17:00 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在我校研究生申请
服务系统内完成以下材料提交,并备好原件供现场资格审查使用: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境外学历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名);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
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以上材料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 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以上材料还需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 复试安排
(1)笔试
社科学院统一组织笔试考核。笔试时间:3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笔试
地点:一教 205(二校门北侧)。
(2)面试
社科学院各系所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织面试。面试将于 3 月 27 日下午-29 日期间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系所或专业学位培养项目另
行通知。
7. 复试考核注意事项: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长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要求考生 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笔试命题原则上
以专业综合考核为主,着重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以此衡量考
生的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2)面试考核指标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思想状况、对本学科发展 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 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总体评价等内容。面试包含对考生外
语听说能力的考查。
8. 其他:
(1)考核期间考生不得录制与考核相关的任何视频和音频等。在本专业复 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 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 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
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社科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 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
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社科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
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请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