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管理学专业(120400)考生入围复试分数线
1、普通分数线:
初试总分:不低于350分;政治:不低于60分;英语:不低于70分;业务课一:不低于9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90分
2、少骨计划分数线:
初试总分:不低于340分;政治:不低于60分;英语:不低于70分;业务课一:不低于9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90分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
总成绩(满分1000 分)=初试总分+复试笔试成绩×1+复试面试成绩×4
严格按考生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择优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复试面试成绩、政治、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组织形式
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全国统考学术硕士复试资格审查以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笔试、面试以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考生参加复试前请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singhua.edu.c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四、 完成诚信承诺书知情确认并缴纳复试费
在参加复试前,所有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都必须通过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完成考生诚信承诺书知情确认和复试费缴纳。复试费标准为 100 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五、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学院通知要求参加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应在2024年3月22日12: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在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并备好原件供资格审查使用: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
3、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以上材料还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六、 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3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段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方式:网络远程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学院通知的时间(邮件另行通知),登录指定软件(腾讯会议,会议信息另行通知),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在网络远程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照要求出示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和大学期间成绩单等。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3月26日上午9:00-11:00,公管学院428教室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科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3月26日下午,公管学院428教室
面试方式:现场面试(具体时间段另行通知)
面试环节:场外:阅读材料(中英文,5分钟);场内:面试考核(20分钟,包括3分钟左右个人陈述、回答问题、英文水平测试)。
七、 复试考核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进行身份核验后参加复试笔试、面试。
2、复试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面试个人时段安排请于3月25日12:00以后在公管学院网站硕士生招生栏目及邮件查看。请考生在本人面试时间开始前至少30分钟到达考场等候。
4、面试请考生准备3分钟左右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学习情况、实践活动与获奖、学术成果、特长爱好、人际关系、对报考专业的科研了解情况等。
5、英文水平测试在面试过程中进行,以回答英文提问的方式考核,主要考核专业英语听说能力。
6、个人面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
八、录取相关规定
1、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学院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2、以下情况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 面试成绩小于 60 分者;
(2) 复试中任一环节为缺考、违纪或作弊的。
九、 其他说明
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及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调剂单位。
十、 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学院网站查询。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yz.tsinghua.edu.cn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栏目网址:https://www.sppm.tsinghua.edu.cn/jy/sss.htm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联系方式
北京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编 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85603 傅老师
学院咨询、申诉邮箱:fcx@tsinghua.edu.cn
研招办申诉邮箱:yanzhaoban@mail.tsinghua.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学校相关招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