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项目名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81 | 61 | 66 | 98 | 124 |
2. 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
在符合学校规定的情况下,按以下方法计算总成绩(满分1000分)并排序,按照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初试成绩(原始分)×1+专业综合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0.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5。
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面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底排序。
3. 组织形式:
资格审查和复试考核形式均为现场。
4. 缴纳复试费
考生须在复试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缴纳100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5. 考生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考生应在3月27日下午13点参加考生资格审查,地点:清华大学逸夫技术科学楼C203。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内完成以下材料提交,并备好原件供资格审查使用: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描述希望从事的专业方向、对此方向的基本认识、个人具备的适应学科的综合能力等方面);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名);
(7)字数不超过1000字的思想品德自我评价。
(8)简历+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现场收取以上纸质材料1份,其中成绩单收取盖公章的原件、考生诚信承诺书为考生本人手写签名。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6. 复试安排
3月27日下午14:00-16:00, 专业综合笔试。地点待通知。
3月28日下午13:00开始,专业综合面试。地点待通知。
要求考生提前15分钟到考场外候场。
7. 复试考核注意事项:
专业综合笔试:重点考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基础知识。
专业综合面试:请考生准备个人自述3-5分钟,包括个人学习情况、实践活动与获奖、学术成果、特长爱好、人际关系、对报考专业的科研了解情况等,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思想状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等。
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在面试过程中进行,以回答英文提问的方式考核,主要考核专业英语听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