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能源与环境学院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
(一)复试小组
1.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科或学术带头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协助研究生院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和监督检查组。
3.根据本院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学院集中统一保管。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助理1名,组长由相关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
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对参加复试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复试前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对考生信息进行数据比对,严防复试“替考”。
3.所有复试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与1中所述审查材料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一起提交,进行资格审查。
4.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管理
(一)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测试
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该环节随机抽题作答。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与官网公布的《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一致,考生可选择其中1门,不得与初试已考专业课重复。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与口语的能力与水平,内容含日常用语、听说阅读及专业知识提问等,考生须对随机抽取的题目作答。满分为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满分为1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可提供本科成绩单、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与获批国家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4.针对不同学科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流体力学》和《燃烧学》或《环境化学》和《环境物理性污染与防治》两门课程的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任一门课不及格(低于60分)不再进入学院复试程序。
5.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6.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
(三)复试方式
1.复试形式
采用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远程复试平台为钉钉,备用及辅助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无需缴纳复试费。
2.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学院向考生公布。
三、复试资格条件及比例
(一)资格条件
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与项计划考生对应总分降20分,单科不降分。
(二)调剂考生
第一志愿拟录取完成后,在计划仍有缺额情况下,接受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
2.报考的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方向应与调入的学科(类别)、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与所调入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不区分数学一和数学二,英语一和英语二),自命题考试科目(即初试专业课)相同或相近。
3.本科专业为环境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4.在本专业调剂开放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考生,同一批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不考虑初试考试科目的差异),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比例
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成绩与录取具体要求
(一)复试成绩
1.专业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凡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0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考试科目有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3.录取时按照专业以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完善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会同学校纪检等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各方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3天。
其它规定与要求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六、咨询及申诉
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方式:libingshuo@sau.edu.cn
本细则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2年3月23日
原文标题:能源与环境学院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原文链接:http://yjs.sau.edu.cn/info/1002/32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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