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公正进行,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大海大校发〔2020〕9号)等文件及教育部、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科学选拔,保证质量。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取科学的考察方式,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二)全面考查,以德为先。将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为首要考核内容,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三)公平公正、高效透明。规范考核程序,加强监督监管,确保复试全过程公开透明,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分类复试,各有侧重。根据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不同,分类复试,分别着重考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三、复试条件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一志愿考生
1.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成绩需达到其报考专业A区国家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报考0351法律类别总分需达到302分,报考055101英语笔译专业总分须达到330分,报考085400电子信息专业总分需达到246分,报考085500机械专业总分需达到246分,报考0951农业类别考生总分需达到227分;报考其他专业总分及单科分数需达到该专业A区国家线。
(二)调剂考生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初试成绩需达到其报考专业A区国家线。
2.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我校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必须相同)。
3.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校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统考科目少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数量的考生不能调剂。
4.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和法律(非法学)专业均只接收报考相同专业的考生调剂。
5.遴选进入复试的优先级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优先。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相同优先。
(3)考生本科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先。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生初试成绩优先进入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二)复试内容
1.考生使用汉语和外语进行自我介绍。
2.考生回答提问的汉语和外语问题(参见但不限于《大连海洋大学2022年研究生复试专业课目录》《大连海洋大学2022年研究生复试考试大纲》)。
3.复试总分220分,考核项目及分值见下表:
综合面试考核项目及分值表
(三)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大连海洋大学2022年同等学力研究生复试笔试专业课目录》),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加试以远程笔试的形式进行。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学校将试题通过远程笔试系统发布给考生,考生须在远程监控环境下完成作答,并在考试时间内上传答卷,未按时上传答卷视为缺考。
五、考生成绩计算方法和录取
(一)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220分)之和。
(二)各专业根据录取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三)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点击同意我校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通过国家研究生调剂系统取消已发放的拟录取通知。
(四)考生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等违纪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网络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32分者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单个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鉴定表》,填写盖章后拍照发给复试秘书老师进行思想政治鉴定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考生开展体检、身份核对、学历核查、心理健康测试、学业考查等全方位复查,复查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疫情防控
学校制定《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复试期间疫情防控与管理工作。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复试过程中,一旦个别考生掉线,学校根据考生情况判断考生是否恶意断线,如果为恶意断线,则按照考生作弊处理;如果非恶意断线,则当次面试无效,重新进入复试排队等待区,等待重新复试。
八、信息公开与咨询
学校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公示、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及相关信息发布渠道为研究生院网站(http://master.dlou.edu.cn)和公众号“大海大研究生招生”,通过电话0411-84762665、电子邮件sunqian@dlou.edu.cn和公众号“大海大研究生招生”留言栏目接受考生咨询。
九、监督与复议
(一)学校成立复试成绩复核小组,对考生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进行复核。
(二)学校纪委综合监察室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三)如发现不公正情况,考生可向研究生院、学校纪委综合监察室、辽宁省招考办进行投诉和申辩。
投诉、申诉联系电话:
学校研究生院:0411-84763205
学校纪委综合监察室:0411-84762625
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024-86981076
大连海洋大学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1日
原文标题:大连海洋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master.dlou.edu.cn/2022/0321/c5430a13403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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