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1)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技能方向:
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考试成绩平均分×0.75 + 面试成绩×0.2
(2)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技能方向:
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考试成绩平均分×0.85 + 面试成绩×0.1
(3)演唱、演奏、作曲、合唱指挥类技能方向:
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考试成绩×0.85 + 面试成绩×0.1,其中,专业考试成绩 = 专业主科(演唱、演奏、作曲、指挥)成绩×0.8 + 非主科成绩×0.2
(4)其余方向:
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笔试成绩平均分×0.65 + 面试成绩×0.30
(六)复试程序
1.网上提交报到材料:
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于2021年3月25日-26日登录广西艺术学(网址:http://yjs.gxau.edu.cn/enroll/fushi/file/login.aspx)进行网上提交报到材料,报考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须按照复试大纲中的曲目要求填报曲目,提交成功后,不得修改曲目信息。
(1)应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初试),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有效学生证原件(4年完整注册),④广西艺术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2)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初试),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广西艺术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3)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①准考证(初试),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一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④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⑤广西艺术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2.考生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须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凡不按规定提供上述证件者一律不予办理复试手续。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民族身份证明,其中应届毕业生考生须提交《广西艺术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二份,非应届毕业考生须提交与委培单位签订的《广西艺术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
(3)所有考生:①须在4月8日前提交(可网络提交扫描件)广西艺术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原件),该表主要考查考生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②须提交本人签字的《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现场复试疫情防控承诺书》和《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上述有关表格请在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众服务--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s://zsb.gxau.edu.cn/gzfw/xzzx)。
3.复试缴费
考生须于2021年3月25日—27日下午18:00前缴纳复试费(80元/科.人),缴费方法:(1)微信或支付宝扫一扫下方二维码;(2)输入考生编号,点击确定;(3)核对姓名及金额后,点击支付,即可缴费;逾期系统关闭,未缴纳费用者不予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安排复试。
4.考生下载复试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1年3月26日16:00—27日18:00登录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gxau.edu.cn/enroll/fushi/print/Index.aspx)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
5.复试组织管理
(1)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过程管理
落实教育部“三随机”要求,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评委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逐一签订《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身份识别,在现场面试科目考试阶段进行考生照片比对;加强涉考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分类组织培训,签订责任书;各科目考试均安排在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实现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涉考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3)疫情防控
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组和校内各招生单位专门人员建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疫情联防联控综合治理。复试现场设置安全距离,加强复试场地消毒和安全管理;为有体温异常、发热发烧等症状的考生设置临时考场。
所有来校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须登入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系统打印复试准考证,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经大门岗验证和测量体温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考生必须按照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gxau.edu.cn/)发布《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现场复试考生防疫须知》的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和自我防护,并严格按照考点安排有序参加现场复试。
(4)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生提前30分钟候考,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面试科目考试考生必须严格按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时间安排候考,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及其它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体检
为减少考生聚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除“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外,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和复试单科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要求后,按照各研究方向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区分专业方向,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考生复试前无需填报导师,入学后双向选择分配导师。
4.所有考生只能在本人参加复试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的研究方向录取,不得转到其他研究方向录取。
5.若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在该研究方向顺延录取。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录取类别应为“定向就业”。其中,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职人员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
7.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有缺考科目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3)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
(4)未按规定参加所有复试项目的;
(5)复试总成绩或复试单科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即以下其中之一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按满分100分折算);
②演唱、演奏类及作曲、合唱指挥技能类方向专业主科成绩低于70分(满分100分);
③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及美术设计技能类专业科目成绩低于70分(满分100分);
④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
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
(二)其他要求
1.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被录取的新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需本人在报到注册前一周(以正式公布的报到注册时间为准)申请并填写《广西艺术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需填写《广西艺术学院新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申请返校。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3.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专业能力复试复查。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一)复试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环节,若考生在复试的任何一项考试过程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违反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行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有违反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如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违纪者,由招生办公室将其违规情况上报学校学位委员会,申请对其研究生导师资格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或开展过考前辅导和培训者,均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任何工作。
(四)复试工作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包括笔试、阅卷、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科目、加试等,音像资料由学校招生办保存3年备查。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的监督和再监督,包括对调剂审核、技能面试、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各个环节和复试场所的监督。
(二)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举报电话:0771-5333130广西艺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校将加大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招生类型的信息公开力度。
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其他未尽事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5333134、5775707 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