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1〕2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次复试全面采取远程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现就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1.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后,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划定相同的分数线,详见附件3;
2.参加单独入学考试的基本分数要求:需符合国家A区普通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基本分数要求:需满足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要求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4.“退役大学生计划”基本分数要求:需符合国家A区普通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
5.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证明材料,核实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和方式
1.时间(含资格审查、软硬件测试、远程线上复试等)
具体测试及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参照以下时间执行。
各学院复试准备时间:2021年3月21至25日
远程线上复试时间:2021年3月26至30日
2.复试方式
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条件下,复试采用远程线上复试方式进行考核。2021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转为线上方式进行。
(1)复试使用腾讯会议、钉钉软件,具体平台选用由学院确定。
(2)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需要考生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需要能够支持面试软件的设备2台,手机或电脑均可。
具体复试办法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各学院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同时考生需要在线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电子版照片):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4.各学院根据复试考核的需要,可让考生提供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其他材料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安排。
四、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向所报考学院提供体检报告一份(有效期为一个月之内)。
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体检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受疫情影响,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及时间由学院通知)。
五、其他
复试工作的详细安排由招生学院具体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学院官网的有关通知。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
附件 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原文标题:长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原文链接:https://yzb.chd.edu.cn/2021/0320/c2769a18481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