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末,在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同志的倡导和推动下,国务院于1998年7月批准成立国家会计学院,当时学院为国务院事业单位,由财政部代管,教学管理依托清华大学。2002年财政部发文将学院更名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学院纳入财政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建院以来,学院秉承朱镕基总理题写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校训,服务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财政经济中心工作,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培养了大批会计和审计高级管理人才。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新型财经智库、高端财经培训、精品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格局,并拥有一支精通理论前沿... 更多>